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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取消298項“證明” 成都最大力度“減證便民”[圖]

發佈時間: 2017-04-25 07:41:25  |  來源: 新華社  |  作者:  |  責任編輯: 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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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成都武侯區黌門街社區工作人員(右)向群眾宣傳清理後的“證明事項保留清單”。根據最新規定,自5月1日起,成都市將取消各類證明298項,僅保留15項。這一被稱為“最大力度”的“減證便民”行動,讓群眾少跑腿,給基層組織減了負,倒逼政府部門工作由“避責思維”向“負責思維”轉變。新華社記者董小紅 攝

 

新華社成都4月24日電(記者叢峰、葉含勇、董小紅)

根據最新規定,自5月1日起,成都市將取消各類證明298項,僅保留15項。這一被稱為“最大力度”的“減證便民”行動,讓群眾少跑腿,給基層組織減了負,倒逼政府部門工作由“避責思維”向“負責思維”轉變。

最大力度:“挂圖清理”五花八門的證明

近年,類似“你媽是你媽”、“我還活著”等讓人哭笑不得的證明時有出現,群眾叫苦不迭。

成都市民王咏聰説,去年他用洗衣機洗衣服時,不小心把幾百元錢洗壞了。可是銀行不給換新錢,要求先去社區開個“非故意損壞”證明。

“社區幹部也為難,畢竟沒親眼看見我洗壞錢啊,不能亂蓋章。”王咏聰説,“我解釋半天,又找來鄰居作證,最後才開到證明。來來回回跑了幾趟。”

五花八門的證明也讓基層組織“不堪重負”。成都市武侯區晉陽社區黨委書記李含榮説,去年該社區公開辦事1117項,其中開各類證明佔工作量約一半。“就連在家做飯切傷了手指,也要到社區開證明……”李含榮苦笑著説。

為落實國務院“減證便民”專項行動要求,今年初,成都市開始清理規範村(社區)證明事項,從基層實際開具和上級部門要求開具兩個層面入手,梳理各類證明事項,累計有313項之多,涉及政府部門32個。

隨後,成都市政務服務中心、民政局和法制辦“三堂會審”,涉及清理的政府部門逐個“過堂”,對每一個證明事項反覆論證、逐條審核,依法依規給出保留或取消意見。凡需保留的村(社區)證明,嚴格遵循辦理依據只認法律法規和省級以上規章、文件的原則。

“不合法、不合理的一律取消。不能取消的,該合併的就合併。”成都市民政局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處長江維説。

經過嚴格的“挂圖清理”,4月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都市村(社區)證明事項保留清單〉的通知》出臺。“保留清單”向社會公佈,原來313項證明保留15項,且保留的每項證明均規範了事項名稱、明確了用途範圍,定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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