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提出五點要求:一是以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剷除滋生腐敗的土壤。用清單管理推動減權、規範用權,除涉及重大安全和公共利益等事項外,行政審批事項原則上都要依法依程式取消,創新事中事後監管保障廉潔執法、公正執法,採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讓監管全過程“留痕”,提高監管效能。大力推行“網際網路+政務服務”,能在網上辦的儘量上網辦理,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營造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雙創”、增就業、加快新舊動能轉換的良好環境。
二是切實管好用好公共資金。所有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原則上都要公開預決算。各級政府要堅持過緊日子,繼續加大減稅降費力度。及時撥付各類財政資金,解決在途時間長、年底突擊花錢等問題。大力盤活沉澱資金,堅決查處小金庫和截留挪用、貪污侵佔等違法違規行為,為公共資金裝上“安全鎖”和“防盜門”。
三是進一步加強國資國企和金融監管。在國企重組改制中既要大膽改革創新,促進國企瘦身健體提質增效,又要防止國有資産被侵吞。健全境外國資經營業績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境外特別重大投資項目出資人審核把關程式。積極穩妥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增強監管合力,強化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嚴防金融風險和腐敗。
四是規範公共資源配置交易。完善並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度和政府採購制度,用好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做到公開透明,防止尋租腐敗。
五是堅決整治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緊緊看住和管好用好扶貧、低保、棚改、醫保資金等群眾的“生存錢”、“救命錢”,使惠民資金和項目真正發揮效用。突出農村集體資金、資産、資源管理等重點領域,嚴厲查處基層各種微腐敗、小官巨貪等問題,不斷鞏固基層反腐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