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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採訪遭警察毆打 黑龍江緊急啟動營養餐工作大檢查[圖]

發佈時間: 2016-12-18 10:46:41  |  來源: 中國教育報  |  作者: 曹曦 董魯皖龍  |  責任編輯: 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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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育報》2016年12月18日版面。中國教育報:輿論監督權不容侵犯——我們對記者被打事件的態度
 

    12月17日黑龍江省教育廳今天下發《關於開展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餐工作大檢查的緊急通知》,在全省開展營養餐工作檢查。

    《通知》指出,省教育廳對近日媒體報道個別營養餐試點縣向學生供應的食品出現品質問題高度重視,為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管理工作,防止類似事件發生,決定全面開展營養餐工作大檢查。

    《通知》要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實施意見》有關要求,于2016年12月27日前對學校營養餐飲食衛生安全、日常管理、原材料採購、招標採購環節、資金管理等全面開展自查,市級教育行政部門于2017年1月上旬對轄區試點縣開展重點檢查。2017年1月中旬,省政府教育督導室將在縣自查、市重點檢查的基礎上實施督導抽查。

    《通知》指出,省教育廳對涉及學生營養餐工作中食品安全問題採取“零容忍”態度,發現問題決不姑息遷就,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對違紀違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甘南縣關於“記者採訪被打”事件調查處理意見的情況通報

    經齊齊哈爾市公安局紀委、甘南縣紀委調查認定,甘南縣興十四鎮派出所副所長李英東在執法過程中簡單粗暴,推打了當事人。經2016年12月17日中共甘南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會議和甘南縣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李英東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興十四鎮派出所所長于秋寶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縣公安局主管副局長候本河進行誡勉談話。

    記者採訪被打事件還原

    接到中國記協轉來的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甘南縣學生營養餐問題的群眾舉報後,中國教育報派記者劉博智、劉盾前往當地調查。

    12月16日中午,兩位記者在甘南縣興十四鎮中學暗訪時,被警察帶到了興十四鎮派出所審訊。審訊過程中,兩位記者遭到警察毆打。

    17日晚間,甘南縣人民政府官網發佈此次事件調查情況的通報稱,“甘南縣興十四鎮派出所副所長李英東在執法過程中簡單粗暴,推打了當事人”。目前,李英東已被撤職。

    劉博智説,為了獲得第一手素材,他和劉盾計劃先進行暗訪,在獲取充分證據和資料後,再向學校亮明身份。

    “當天12點左右,我們乘坐計程車到達興十四鎮中學門口,由於大門敞開,我們就走進去了,其間也無人阻攔。”劉博智説,在該校操場上,他們對5名初一學生進行了採訪。

    了解情況後,兩人準備到其他學校繼續暗訪。“但此時學校10余名工作人員突然圍上前來,不讓離開。其中一名女工作人員大喊:‘他倆問了營養餐的事情,不能讓走!’”劉博智説,兩人自進入學校後,未作出任何擾亂學校秩序的行為,但10余名工作人員拽著兩人的胳膊對他們推推搡搡,並侮辱他們“智商有問題”。為防止局面惡化,兩名記者一直堅持罵不還口,只在對方謾罵時拿出手機錄音、拍攝。

    隨後,興十四鎮派出所兩名警察到達學校,並將記者押進一輛社會車輛裏,帶到派出所審問。

    “當時,我們注意到這兩名警察均未佩戴工作證,也未給我們出示有效證件,其中一名警號為036845的警察連執法儀都沒佩戴。但為了避免刺激警察,增加不必要的麻煩,我們就上車了。”劉博智説,興十四鎮中學也有七八個人跟著來了。

    “我們先被兩名警察各自帶進了一間審訊室。但玻璃窗外,興十四鎮中學的人一直吵吵嚷嚷,指示兩名警官如何審問。”劉博智説,當時他就提出異議,為何要先訊問我們,而不管興十四鎮中學的人。警號為036845的警察顯得很不耐煩,強硬地説“就先審你們”。

    劉博智説,警號為036845的警察在對他進行審問時,多次要求搜身,他提出異議時,發生拉扯並致右肘受傷。

    “當時我和劉博智不在一個屋子裏,我一再説我們在學校期間無任何不當行為。然後我給律師打電話,律師表示,如無違規行為,警察不應限制我們的人身自由。”劉盾説,我們就説還有急事要處理,如無違規的證據,限制我們自由是不合適的。

    “這時,之前審問劉博智警號為036845的警察過來就扇了我兩個耳光,還抓著我的胳膊把我摁倒,使我的頭部多次撞墻。”劉盾表示,聽到自己在錄音,該警察還搶他手機,一邊打一邊説“我沒打你”。

    “聽到劉盾高喊被打,我想過來阻攔,卻被興十四鎮中學的人給拽住了,現場無一人勸阻,甚至還有笑聲。”劉博智説。

    據劉博智回憶,在遭遇毆打時,“攜帶記錄儀的警察扭過身去,不對現場的畫面進行記錄,打完人以後,他才給打人的警察戴上了執法記錄儀”。

    為了防止再次被打,兩位記者給甘南縣教育局有關人員打電話。隨後兩人被甘南縣教育局工作人員領走,並分別向縣委宣傳部和公安局説明瞭情況。

    因劉盾感覺頭痛、噁心、想吐,兩位記者于當天下午6時許前往齊齊哈爾第一醫院甘南分院檢查。醫院診斷結果顯示,劉盾為“頭部外傷,建議住院治療”,劉博智為“右肘部軟組織挫傷”。

    當晚10時,距離兩位記者被打9小時後,“甘南縣公安局回應,興十四鎮派出所未按要求安裝監控攝像頭等監控設備,沒有找到能證明我們被打的視頻、音頻證據,不能證實該局工作人員動手打了我們”。劉博智説。

    從17日上午9時起,甘南縣公安局便在兩位記者入住賓館房門外喊話,要求開門。為防止再次受到人身傷害,兩位記者一直待在賓館房間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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