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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瀕危鯊魚遭宰殺賤賣:緣何成15元一斤的商品[組圖]

發佈時間: 2016-04-14 08:37:14  |  來源: 新華社  |  作者: 鄭瑋娜、魏驊、夏冠男  |  責任編輯: 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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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在封存600余公斤錘頭鯊的冷庫拍攝的處理後的一塊錘頭鯊肉(4月12日攝)。新華社記者楊冠宇攝

在2013年第十六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締約國大會上,包括我國在內的各締約國通過投票,採納了五種鯊魚(三種雙髻鯊、長鰭真鯊和鼠鯊)和兩種蝠鲼等海洋物種升級到附錄二的提案。締約國高票通過的情形,標誌著對相關瀕危物種的貿易約束和保護將更為嚴格。

“雖然這個公約並不約束各國國內漁業生産,然而卻明確從約束締約國間瀕危動物貿易的角度來保護瀕危物種。”海南省海洋與漁業科學院生態研究所博士梁計林告訴記者,公約存在更重要的意義更在於傳遞一種保護瀕危物種的生態理念。

記者從國家瀕危物種科學委員會獲悉,為配合公約落地,對已列入附錄二的雙髻鯊的相關保護已從2014年9月14日起正式生效,相關條款可在我國公佈的CITES公約板鰓亞綱(ELASMOBRANCHII)附錄中查詢到。

與此同時,農業部、國家瀕危辦也在2014年8月下發了“關於鯊魚和蝠鲼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提高履約意識,切實落實監管職責”,並制定了具體的監管和履約方案。

法規相繼落地、監管全面發力,那為何鯊魚宰殺賤賣就在眼前發生?

站在辦公室裏,章華忠不停地接打電話。“太殘忍了,我們一定聯合工商、公安等部門嚴肅查處!”據了解,三亞漁政、工商、公安等部門已陸續介入本案並成立聯合調查組,嚴查鯊魚捕撈售賣過程,對參與交易的中間人展開質詢,但查處工作仍然面臨諸多困難。

據了解,農業部雖然2014年就將路氏雙髻鯊列為國家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但由於宣傳材料更新不及時等原因,人們對路氏雙髻鯊的保護意識並不強,“這也為違法捕獵者提供了迂迴空間”,章華忠説。

與此同時,章華忠介紹,國家對錘頭鯊等新晉納入保護目錄的物種尚未進行資源價值評估,沒有相應的處罰標準,目前仍需等待專業人員對案件進行評估。此外,海洋與漁業部門雖有保護和查處責任,但是並無偵查手段,難以獲得有效證據並進行處罰,這也使查處工作推進困難。

他表示,期待國家在規劃和政策層面推動法律法規切實有效落地。

如何避免賤賣瀕危動物的悲劇再次發生?記者採訪了海南省海洋與漁業科學院相關專家。海洋生態研究所博士童玉和介紹,路氏雙髻鯊在南海分佈的總量雖然不大,但是漁民使用刺網、拖網、延繩釣等捕撈方法都能捕撈起這種鯊魚。“這次也可能是錘頭鯊因某種原因群種聚集時,恰好被漁民捕獲。”童玉和説。

“錘頭鯊在南海過去屬於比較普通的魚類,因此許多漁民和商販並沒有完全認識並學習有關法律法規,過去的捕撈慣性還沒有及時‘剎住’”,章華忠説。

海南省海洋與漁業科學院高級工程師吳鐘解坦承,很多海洋物種的“瀕危”知曉度不高,漁民保護意識較弱,與相關部門宣傳力度不夠有關。“這次三亞封存路氏雙髻鯊,對整個社會重新樹立海洋生態保護意識,促進相關部門更加重視科普宣傳是一個推動。” 吳鐘解説。

“除此之外,還有相當多的物種,比如硨磲貝、珊瑚、一些稀有品種的海馬、龜等,人們可能都沒怎麼聽説過這些物種的名字,但是它們也處在瀕危狀態,”吳鐘解説,這一方面反映了相關部門對海洋生態保護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另一方面也體現出海洋生態保護任務的艱巨性。

童玉和説,南海的漁業是世界上最複雜的漁業之一,漁獲種類多,作業方法多,類型複雜,同時從業人員多,普遍文化素質不高,加之科研資料不豐富,實現嚴格的漁業監管難度很大。

近年來,海南省海洋與漁業科學院已連續多年對漁民進行培訓,尤其是強化海洋生態保護方面的培訓。“我們主要培訓的對像是船長、輪機長和漁民,向他們普及生態保護意識。” 吳鐘解説,希望這樣機制可以逐步推廣。

電影《地球停轉之日》中,由於人類對地球的深度破壞,導致先進文明不得不為地球生物建造“諾亞方舟”,幫助地球重生。

望著眼前如山的鯊魚肉,不禁讓人想起了電影中的臺詞:“你們的星球?……地球並非只是人類的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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