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湖南常德市鼎城區臨沅路上,一輛三輪車拖著超高超寬的貨物前行,本身不大的三輪車被貨物“淹沒”,駕駛員也成了“隱形駕駛”,路口執勤交警當即將其攔截對其行為進行了查處。中國網圖片庫 陳自德 攝
今年12月2日,是國務院批准設立的第四個“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為“拒絕危險駕駛、安全文明出行”。近年來,超載等交通陋習屢禁不止。本組圖片盤點了近年來那些讓人“心驚肉跳”的超載行為,以此警醒人們“關愛生命、文明出行”不僅僅是口號,而是親人的期盼,素質的彰顯,從而遠離“馬路殺手”,注意交通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品質,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挂明顯標誌。在公路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並應當依照公路法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