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佔裏村還有一個獨特的習俗使得村裏的青年即使早婚也不會早育。在佔裏村,男女結婚後,新娘會仍住在娘家——“不落夫家”。農忙時,男女可以到對方家裏幫忙幹活——“夫妻互助”,待姑娘年紀稍大一些——二十七八歲時,才會住到夫家去。除了對結婚嚴格限制外,佔裏人對離婚者還會進行嚴厲的懲罰,對提出離婚者要上繳“稻穀300斤、白酒50斤、肉100斤”,而這所有的這些東西都會用來充公。之後,提出離婚者,不得繼續留在村裏生活。
一個700年來不外娶、不外嫁的村寨[組圖]
發佈時間: 2015-07-03 09:18:54 | 來源: 鳳凰資訊 | | 責任編輯: 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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