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中國空軍飛機首次飛越宮古海峽赴西太平洋開展遠海訓練,當天返航,完成了既定訓練課目,實現了既定訓練目的。這是年度訓練計劃內的例行性安排。此前的3月30日,中國空軍飛機曾飛越巴士海峽赴西太平洋開展遠海訓練。兩次遠海訓練,符合相關國際法和國際實踐,合法、合理、合情。
中國空軍這次遠海訓練飛越的宮古海峽,位於琉球群島的沖繩島與宮古島之間,寬約145海裏,屬非領海海峽。該海峽寬度約是台灣海峽的兩倍,是一條連接中國近海和西太平洋的重要海上航道。依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有國家在該海域均享有航行和飛越的自由。
這次遠海訓練,中國空軍飛機飛經我國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公海,以及他國專屬經濟區。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領海是國家主權擴展于其陸地領土及內水以外鄰接其海岸的一帶海域。領海上空為領空。領空是領土的重要組成部分,沿海國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權。一國飛機在本國領空享有絕對的自由飛越權,他國飛機,無論是軍用飛機還是民用飛機,未經本國允許不得飛越。在專屬經濟區和非領海海峽上空,在不危及沿海國主權、安全和利益的前提下,所有國家均享有飛越自由,以及其他合法利用海洋的權利和自由。在公海上空,所有國家的飛機都享有飛越自由權,其他任何國家不得加以干擾或阻礙。
從這次遠海訓練來看,飛行訓練區域為國際空域,飛行高度避開了民航主用高度層,國際航班飛行沒有受到影響。這一事實説明,中國空軍依照相關國際法和國際實踐開展遠海訓練,彰顯了中國負責任大國的國際形象。
遼闊的西太平洋,是亞太各國海空軍天然的練兵場。組織航空兵遠海訓練,是瀕海國家空軍的普遍做法,是中國國防和軍隊建設的正常需要。依照相關國際法和國際實踐,中國空軍航空兵出第一島鏈開展遠海訓練仍會依據情況進行。他國應平等以待、平等視之,理解、尊重並習慣、適應。(國際法專家 邢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