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日,李潮勇 ,約12歲,被送來廣州市救助保護流浪少年兒童中心(以下簡稱:兒保中心)之前一直在廣州流浪。他説自己是雲南人,卻不知道家裏的詳細地址,後經媒體幫助與其家人取得聯繫,由母親接領回家。攝影:夏世焱/CFP
2014年9月,在廣州市救助保護流浪少年兒童中心,午休時間,宿舍裏逐漸安靜。臨床的男孩已然入夢,微張著嘴,喉間輕鼾時續時停。廣州市救助站和廣州市救助保護流浪少年兒童中心已入圍全國26家國家一級標準救助機構。在這裡,常年有30至40名流浪兒童接受救助。
2003年6月20日,國務院公佈《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同時,《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被廢止。至此,以“自願求助,無償救助”為原則的救助管理制度取代了強制性的收容遣送制度。救助管理站也改為直屬民政部門,公安機關不再參與管理。
記者走進廣州市救助保護流浪少年兒童中心,記錄孩子們在這裡接受救助的過程,了解他們的經歷,感知他們的內心世界,
賴星運,盧志強,郭創業,林元聰……兒保中心裏一個個的孩子,他們離開家,藏著傷痕,靜靜地跟自己的心説話。
黑夜裏,他們會害怕,會在夢裏叫“媽媽”。
救助中心不是他們的歸宿,但是,在這裡,他們會得到救助和關愛,讓他們的童年不再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