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定於2014年11月18日上午9時30分,依法公開宣判被告單位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爾瑪互動行銷策劃有限公司,被告人楊秀宇、盧梅非法經營一案。圖片來源:北京朝陽法院官方微網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