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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月”號船長被判處有期徒刑36年[組圖]

發佈時間: 2014-11-12 09:06:02  |  來源: 新華網  |  作者: 李佳  |  責任編輯: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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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歲月”號船長李俊錫及涉事船員在南韓光州法庭上等待宣判。

當日,南韓光州地方法院對今年4月發生沉船事故的“歲月”號客輪相關人員做出判決。法院判定船長李俊錫犯下遺棄致死傷罪等,判處其有期徒刑36年;判定輪機長樸某犯下殺人罪等,判處其有期徒刑30年;判處其餘13名船員有期徒刑5到20年不等。新華社/紐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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