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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傳銷頭目西安被抓 "老總"自己欠債20余萬[組圖]

發佈時間: 2014-09-23 11:15:55  |  來源: 西部網  |  作者: 李媛  |  責任編輯: 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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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傳銷頭目西安被抓 '老總'自己欠債20余萬

  目前,1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西部網訊(記者李媛)“明光路是傳銷活動的‘重災區’,但在之前的抓捕行動中,我們只發現和打擊處理了下線組織成員,這是我們第一次抓到這麼多的‘老總’級別頭目。”今天(9月21日)上午,在西安市公安局經開分局明光路派出所內,該局負責經偵的副局長王世軍介紹,9月20日下午,公安經開分局抓獲了13名傳銷人員,其中12名為傳銷頭目,這些頭目中3人還是網上追繳逃犯。

警方網上發現輿情走訪發現“傳銷頭目”西安聚首

辦案民警介紹,西安市公安局經開分局民警9月19日在網上監控到一條輿情,西安市鳳城八、九、十路的魏瑪、海榮、鹽東、首創等小區均藏匿許多傳銷人員。據網友描述,這些傳銷人員生活模式固定,中午時間都在家中。另外,這幾個小區距市政府很近,這些傳銷組織成員一直大力宣揚有市委市政府和警方在暗中保護。

得知這一輿情後,公安經開分局明光路派出所和鳳城路派出所民警立即組織警力,成立專案組,在這些小區進行摸排走訪。經過警方大量摸排走訪,9月19日下午,警方獲得消息,該傳銷組織中級別較高的“老總”和“總管”將在9月20日開會。

9月20日一大早,警方在文景路的一家酒店部署警力,當天下午7時許,在星舍大廈7樓一房間內將正在此地開會的5名“老總”抓獲,並在樓下大廳將其餘5名“總管”抓獲。隨後通過審訊,警方在該團夥位於北郊的住所中控制其餘3人,其中“老總”1人、“總管”1人、發展下線成員1人。

審問發現12人為傳銷頭目 3人為網逃嫌犯

經訊問,該傳銷組織以“純拉人頭”的方式,騙取親朋好友信任,對他們宣傳所謂的“1040陽光工程”,稱只需要繳納69800元,再發展一定數量的下線,就可以在短短的一兩年內拿到1040萬的回報。為了取得“下線”的充分信任,該傳銷組織成員謊稱自己有政府和公安背景,已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公安機關的暗中扶持。

民警介紹,“1040陽光工程”傳銷活動成員共分5級,由低到高分別是業務員、組長、主任、經理和高級業務員(又稱“老總”)。在該傳銷組織團夥中,共有6名“老總”,其中3名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被山東警方網上通緝。其中9人來自山東,2人來自江西,1人來自遼寧。年齡最大的51歲,最小的38歲。目前,該團夥9人已被刑事拘留,3名被通緝的在逃人員將移送山東警方進行處理。

“老總”入傳銷組織4年欠債20萬 自稱早想做正經生意

犯罪嫌疑人李某今年51歲,是這個傳銷組織裏年齡最大的,同時也是山東警方網上追逃的嫌犯。李某目前的等級為“老總”,來西安半年時間。

李某告訴記者,他曾經和妻子是做某直銷産品,但被朋友拉進了傳銷組織。“剛開始那個朋友還以高利貸的形式給我和妻子墊資,這麼多年雖然也在裏面掙了不到20萬,但全賠在裏面了,現在信用卡還欠了20多萬。”李某説,他最近也不想幹了,但是想把欠款還上,就同其他頭目一起來到西安“考察市場”。

“我以前有二十幾個下線,在給下線洗腦的時候,主要抓住他們想快速致富的心理,從而給他們説這個傳銷最終獲得豐厚的利潤。”李某説,等民警抓住他的時候,他才意識到自己犯罪。

目前,1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當中。從2014年3月重點打擊傳銷組織以來,西安市公安局經開分局已經累計查處傳銷組織成員320余人,刑拘21人,移送起訴9人。

民警提醒,這種“純拉人頭”式的傳銷騙局,近年來多在西安市北郊出現。他們打著有政府和公安“保護傘”的幌子,主要拉攏的“下線”多為外地人和知識層次較低的人,組織內部有洗腦教程,給“下線”灌輸“西部大開發”、“新絲綢之路”等概念,從中騙取錢財。

相關資料:“1040陽光工程”,一個被不法傳銷人員編織成“國家秘密政策”的謊言,“國家暗中支援的資本運作項目”,也稱為“自願連鎖經營業”、“連鎖銷售”或者“資本運作”,實則傳銷活動。

這種資本運作有一套“五級三晉制、出局制”的理論。只要每個入股的人投入69800元,購買21份、每份3800元的份額。入夥次月,“組織”會退19000元,實際出資額即為50800元。接下來的任務就是發展3個下線,3個下線再分別發展3個下線,當發展到29人的時候,即可晉陞為老總,開始每月拿“工資”,直到拿滿1040萬元,就從“組織”裏出局,完成“資本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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