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位於上海崇明新河鎮新光村的涉事別墅,因建於樹林中,位置非常隱蔽(8月5日攝)。 “砍樹毀田,27幢豪華莊園深藏密林涉嫌違建”,近日上海市民的一則舉報,讓生態島崇明陷入輿論漩渦。崇明縣政府新聞辦5日作出回應:“豪華別墅確屬非法用地,應予依法拆除,目前正在走程式,3個月左右肯定拆完。” 一紙“林地認養協議”,竟能讓1200畝林地輕巧變身“私家領地”?農家樂項目如何演變成別墅式地産開發?早就被定性為“非法佔地”為何歷經3年難以拆盡?涉事公司和鎮政府是否涉及隱瞞土地狀況,造成業主鉅額損失?針對公眾疑慮,記者實地展開調查。新華社記者裴鑫 攝
千余畝農用地變身“私家領地” 27幢豪華別墅涉嫌違建
新華網上海8月6日電(記者朱翃、吳振東)“砍樹毀田,27幢豪華莊園深藏密林涉嫌違建”,近日上海市民的一則舉報,讓生態島崇明陷入輿論漩渦。崇明縣政府新聞辦5日作出回應:“豪華別墅確屬非法用地,應予依法拆除,目前正在走程式,3個月左右肯定拆完。”
一紙“林地認養協議”,竟能讓1200畝林地輕巧變身“私家領地”?農家樂項目如何演變成別墅式地産開發?早就被定性為“非法佔地”為何歷經3年難以拆盡?涉事公司和鎮政府是否涉及隱瞞土地狀況,造成業主鉅額損失?針對公眾疑慮,記者實地展開調查。
已確認為農用地政府卻租他人建豪華別墅
記者在實地看到,崇明新河鎮寬約5米的新光村路兩旁是成片的濃密樹林,林子深處約百米是整排的木屋小樓。小樓大多為3層木屋,還帶有戶外平臺及小花園。
上海蕃茄農莊有限公司一名黃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林莊”的搭建或許有不合法的地方,但公司並不存在過錯,因為“公司的所有操作都是建立在合同上的”。
黃某所説的合同全名為《新河鎮新光村林地認養協議》。協議的甲方為崇明縣新河鎮林業所,乙方為上海蕃茄農莊有限公司,見證方為新河鎮人民政府。根據合同,2009年和2010年,蕃茄農莊兩次認養新河鎮林業所提供的共約1200畝林地。
蕃茄農莊“認養”後,再將上述林地劃分了87片,向外招商分租,協助租客搭建“林莊”。
據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建築物所在的沿河土地,國土部門在2006年就認定為農用地。“林業所于2009年將土地租給他人‘認養’,並允許在土地上建造房屋,不知是真不知道土地性質還是打算矇混過關。”
對於政府是否知道訂立合約時就涉及非法用地的問題,2011年才走馬上任的新河鎮現任鎮長季生全表示,當時的情況他確實不清楚。
兩次查處禁而不絕違建越拆越多
記者了解到,2010年9月,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在一次航拍中發現了這一違規用地的情況,調查確認後於2011年9月對蕃茄農莊進行了處罰,除要求退還非法佔用土地外,還需在15日內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恢復土地原貌並罰款8.31萬元。
“當時已經建成了18幢房屋,還有4幢在建的房屋被叫停了。”蕃茄農莊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012年4月,業主們向鎮政府要求復工,完成房屋建造。在鎮政府沒有明確表態的情況下,不少業主就悄悄復建了。”
2012年10月,國土部門再度在航拍中發現了這一非法佔地情況,並再度開出罰單,責令相關部門立即處置。“鎮政府對4戶被航拍到的建築進行了拆除,並要求另外7名有同樣問題的業主將違建拆除。”知情人士説,“去年4月,鎮政府派人將7戶業主的12幢房屋進行了拆除。”
然而直到記者調查時,2010年就被認定為非法佔地的違建,如今不但“屹立不倒”,反而數量增至27幢。
季生全表示:“當時在發展農家旅遊的大背景下,鎮政府在不完全清楚地塊性質的情況下與蕃茄公司開展項目,在此過程中沒有進行有效監督審查,的確存在失誤之處。”
違法佔地業主不知情損失誰來承擔?
“我們業主事先並不知情,等我們房子建好、設備裝好、綠化做好,卻以違法佔地的理由將我們的房屋夷為平地,我們的巨大損失如何彌補?”業主張力剛(化名)説。他告訴記者,包括進場費、租金、管理費及基建、綠化等共花費約500萬元。
記者調查發現,20多名戶主每戶的投資費用少則三四百萬元,多則上千萬元。當業主們得知鎮政府已明確認定自己的建築非法佔有土地時,他們最關心的是,一旦房屋被拆除,他們的損失由誰來承擔?
蕃茄農莊負責人夏女士表示,“林莊”搭建的確沒有經過審批或備案,但其解釋稱,她本人是剛剛接手公司,之前運作該項目的公司負責人肖小海已于去年辭職離開。記者致電肖小海,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一名公司員工透露,肖某運作該項目時通過“進場費”、租金等收入逾2000萬元。
季生全表示,對於損失問題,由於鎮政府和林業所是與蕃茄農莊達成協定,並未與業主發生直接關聯。因此業主可以向蕃茄農莊主張權利。“至於我們和蕃茄農莊之間的問題,我們也會走司法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