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于1956年6月12日到20日在太原市審判了前日本軍政人員城野宏等8名戰爭犯罪案件。
這是被告人大野泰治在法庭上陳述意見(資料照片)。
中央檔案館7月17日公佈了日本戰犯大野泰治的侵華罪行自供提要。據大野泰治1954年11月筆供,他1902年出生在日本高知縣。1934年12月志願充任滿洲國警務指導官。1938年10月被派遣到晉北自治政府。1945年8月日軍投降後投靠國民黨閻錫山部,任太原綏靖公署炮兵集訓團上校教官。1950年12月12日在山西被逮捕。新華社記者張瑞華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