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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準入退出機制需人性化考慮[組圖]

發佈時間: 2014-06-05 18:44:24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寇萊昂  |  責任編輯: 寇萊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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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總經濟師馮俊 中國網記者 寇萊昂 攝

    中國網65日訊(記者 寇萊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昨天下午就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舉行發佈會。住建部總經濟師馮俊在會上表示,保障房退出(準入)機制的設計要有一定的寬容度,“退出機制並不是説一定要退出保障房,而是要退出原來的福利機制。針對收入提高後的退出機制設計一定要實事求是,要有一定的寬容度,要允許一定的收入增長,要有一定的穩定時期。”馮俊介紹,隨著大量保障房竣工投入使用,針對確保保障房的公平分配、合理使用的準入問題,住建部目前也已建立了一套監管機制。

保障房退出問題

    據了解,一個城市把廉租房的收入準入標準定在家庭每人平均收入636塊每月。有這樣一個三口之家,男主人病了沒有就業,女主人一個月1800元的收入,他們有一個小女孩,每人平均收入相當於600元。是符合廉租房準入標準的。但後來男主人癌症去世,1800元變成對應兩口人,平均收入變成900元,收入超過了標準線40%。怎麼辦?這樣的家庭我們讓它退出廉租房嗎?于情于理都不太合適。如果讓他們退出來,他們搬到哪兒住?所以在保障房退出問題上,制度設計絕不能簡單化。

  “可以通過經濟方法來處理退出問題。比如收入增長了,廉租房租金也提高一點。隨著收入不斷增加,廉租房租金可以一直提高到市場租金。住建部總經濟師馮俊認為,保障房退出機制並不是説一定要退出保障房,而是要退出原來的福利機制。這樣的制度設計可能更合理一些。”

    “針對收入提高後的退出機制設計一定要實事求是,要有一定的寬容度,要允許一定的收入增長,要有一定的穩定時期。”馮俊進一步解釋道。

保障房準入問題

    據檢察日報報道,近日北京一初中男孩吳曉軍(化名)為繼承爺爺房産,使用注射過亞硝酸鈉的飲料給繼奶奶下毒,殺人未遂。然而陰差陽錯,一毫無瓜葛的五歲男孩卻中毒身亡。

    吳曉軍從小在一間8平米的房間里長大,和他先天殘疾,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父母一起住了18年。一米八的他還是和父母擠在一張床上。由於擔憂一家人會被繼奶奶趕出去流落街頭。當這種焦慮在一個十幾歲的中學生心中鬱積到無法解開時,他萌生了殺念。在房價高漲的北京,吳曉軍或許是大城市處在社會底層家庭的孩子一個典型代表。

    2008年至今,吳曉軍的父母曾試圖申請一套保障房。申請保障房那年,他們的家庭收入是符合政策標準的。但是政府復核的時候,在汽修廠當噴漆工的父親漲了一點工資,家庭年收入超標了,申請就這麼黃了。保障房沒有資格,商品房又買不起,一家三口就繼續寄居在那間8平米的房間裏。

   較低收入家庭之所以收入低,是由兩個原因導致,一是勞動能力低,二是就業不充分。馮俊進一步分析稱,“像這樣的家庭在比較短的時間很難實現收入層級的變化,有時候收入稍微有點提高,也很難在市場上買得起房子、租得起房子。”

    據馮俊介紹,隨著大量保障房竣工投入使用,針對確保保障房的公平分配、合理使用的準入問題,住建部目前已建立了一套監管機制:首先,直觀審核一個家庭的住房狀況,必須符合無適當住房的條件,這是第一標準;第二,須審核這個家庭收入符不符合標準線,這個審核由各個部門配合完成,包括民政部門、車輛審核部門等。在這個基礎上,大多數城市實行“三審兩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可通過鄉里鄉親對這個人經濟情況、居住情況進行了解核實。通過這樣的程式來確保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是符合條件、最急需的人群,這是準入的第一關。

    第二關,保障房在使用過程中要求必須自己居住,如一年中幾個月不住,你就要退出。第三,如果通過欺騙手段或自己不居住的人要受到處罰。那些有其他房子的就要退出,使有限的保障性住房讓真正符合條件的家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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