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6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告人楊先靜在法庭外候審。中國網圖片庫 高建業攝影
涉“三宗罪”,造成國家財産損失近19億元、受賄近1700萬,2014年4月16日,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原巡視員(正廳級)楊先靜涉嫌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楊先靜案發前為安徽省國土資源廳正廳級巡視員,曾任安徽省地礦局政治部組織處副處長、處長、政治部主任、副局長、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至2011年,楊先靜在擔任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巡視員,分管全省礦産資源礦政管理工作期間,濫用職權,違規決定延續分立萬莊鐵礦探礦權、轉讓范橋鐵礦探礦權、出讓周集鐵礦探礦權,導致國家財産損失18.91億余元。
同時,在2003年至2011年期間,楊先靜利用自己先後擔任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巡視員,分管全省礦産資源礦政管理的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托,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或索取財物共計人民幣1654.8186萬元、港幣30萬元、美元0.2萬元。
另據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已經退休楊先靜利用自己曾任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巡視員所形成的便利條件,向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相關人員“打招呼”,為一地塊獲得土地計劃指標並通過建設用地審批提供幫助,收取“感謝費”30萬元。
案發後,紀檢監察機關、檢察機關共扣押人民幣1711.4739萬元
庭審中,楊先靜對公訴機關指控不持異議,陳述過程中並數度哽咽。庭審結束後,法庭沒有做出當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