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案審現場。
中國網4月11日訊 據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官方微網志消息,備受關注的“秦火火”秦志暉誹謗、尋釁滋事一案今日上午9時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第三法庭開庭審理。被告人秦志暉表示,希望我能夠警示他人 別幹我這樣的蠢事。
被告人秦志暉自行辯護意見時説:我對自己沒有什麼可辯護的地方,我只是想説,希望我能夠警示他人,別幹我這樣的蠢事。經過幾個月的久久思考,我主要有以下認識:
第一,我的行為在法律上是不被許可的,在事實上我的確是誤導了大家對公眾人物和政府部門的看法
第二,我沒有認識到網路不僅僅是一個虛擬空間,網路是自由的,我越過了紅線,我嚴重損害了他人的名譽和聲譽。
第三,有句話説得好,網路不是法外之地,我恰恰是忽視了這一點,也忽視了法律和道德的存在,擾亂了網路的正常秩序。
最
後,我想表達一個歉意。對楊瀾、羅援、張海迪等人的名譽造成很大的打擊,我深表歉意和內疚。名譽是無價的,是他們幾十年辛辛苦苦打拼下來的,被我幾條微網志就給抹黑了。將心比心,誰都是不願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