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

發佈時間: 2021-05-14 14:11:45 | 來源: 瑞金市人民政府 | 作者: | 責任編輯: 楊楠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瑞金葉坪隆重開幕。出席大會的有來自中央蘇區、閩西、贛東北、湘贛、湘鄂贛、瓊崖等蘇區的代表,以及紅軍、全國總工會、全國海員工會等代表,共610人。越南、朝鮮的來賓也應邀出席大會。  

     毛澤東代表蘇區中央局向大會作《政治問題報告》。大會通過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以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勞動法》《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關於經濟政策的決定》等法律文件。大會選舉産生了毛澤東、項英、張國燾、周恩來、朱德等63人組成的中央執行委員會,作為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政權機關;設立中華蘇維埃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朱德任主席,王稼祥、彭德懷任副主席;宣告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的成立。從此,一個嶄新的紅色國家政權在世界的東方誕生了!為慶祝“一蘇大”的召開,毛澤東提筆揮毫,欣然寫下“蘇維埃為工農勞苦群眾自己管理自己生活的機關,是革命戰爭的組織者與領導者”的題詞。  

     11月27日,毛澤東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中央執行委員會和人民委員會主席,項英、張國燾(未到職)任副主席。“毛主席”之稱始於此時。同時,會議産生了中央政府的各部部長(時稱人民委員)。決定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設在江西瑞金(改名“瑞京”)。於是,瑞金成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首都,成為全國蘇維埃運動的心臟和樞紐。  

12月1日,中央執行委員會發佈第一號《佈告》,莊嚴宣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成立。中華蘇維埃政權體制是由全國中華蘇維埃代表大會、中華蘇維埃中央執行委員會、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團、人民委員會、最高法院、審計委員會等部分組成。全國中華蘇維埃代表大會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最高政權機關。全國中華蘇維埃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執行委員會成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最高政權機關。中央執行委員會閉會期間,選舉主席團為最高權力機關。人民委員會則為中央執行委員會的行政機關,最高法院為中央執行委員會的司法機關。  

       這個政權性質是無産階級領導的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人民民主專政;它宣佈中華民族的完全自主與獨立,不承認帝國主義在華的一切政治經濟特權;“在蘇維埃領域帝國主義的海陸空軍不容許駐紮”。大會通過憲法大綱、土地法、勞動法、婦女法等,規定沒收地主階級土地,分配給貧農中農。  

       臨時中央政府于1932年4月26日發出對日宣戰通電,宣告它將“領導工農紅軍和全國廣大被壓迫民眾以民族革命戰爭驅逐日本帝國主義出中國,反對一切帝國主義實行瓜分中國,以求得中華民族徹底的解放和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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