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2021年“女童保護”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座談會舉辦。中國網記者 倫曉璇攝
中國網 訊 3月2日,2021年“女童保護”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座談會在北京京師律師大廈舉辦。座談會由北京眾一公益基金會、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女童保護基金(下稱“女童保護”)、鳳凰網公益頻道聯合主辦,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和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支援。會上發佈了《“女童保護”2020年性侵兒童案例統計及兒童防性侵教育調查報告》。
全國人大代表趙皖平、劉麗、方燕、朱列玉、張寶艷,全國政協委員胡衛、劉紅宇,以及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共青團中央等部門相關負責人和研究機構專家以線上視頻和線下出席相結合的方式參會。《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3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將於6月1日起施行。在此背景下,本次座談會聚焦未成年人保護問題,研討法律修訂背景下兒童性侵治理的機遇和挑戰,推進未成年人保護的機制建設。
為加強和創新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治理、完善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援體系建設,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與“女童保護”簽署合作備忘錄,雙方將在兒童防性侵、被害人救助、心理疏導、合適成年人到場、普法教育等領域深入合作,積極推動形成全社會保護合力。
兒童性侵治理力度不斷加大,但仍面臨挑戰
北京眾一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女童保護”負責人、鳳凰網副總編輯孫雪梅首先發佈了《“女童保護”2020年性侵兒童案例統計及兒童防性侵教育調查報告》。據“女童保護”統計,2020年全年媒體公開報道的性侵兒童(18歲以下)案例332起,受害人數845人,年齡最小的僅1歲;熟人作案佔比74.04%,家庭成員性侵案曝光量大幅上升;從受害兒童人數上看,女童佔比90.61%,男童佔比9.76%。
北京眾一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女童保護”負責人、鳳凰網副總編輯孫雪梅發佈《“女童保護”2020年性侵兒童案例統計及兒童防性侵教育調查報告》。中國網記者 倫曉璇攝
近年來,性侵兒童案件引發社會強烈關注。“刑十一”和未成年人“兩法”在預防和治理兒童性侵害方面,有了進一步的動作。
在去年“女童保護”兩會座談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建議“未成年人一般性同意年齡提升至16周歲”,引發強烈反響。新施行的“刑十一”中規定,未成年人性同意年齡的調整也有所體現,負有特殊職責的人與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女性發生關係,不論是否經過其同意,都會涉嫌犯罪。
圖為座談會現場。中國網記者 倫曉璇攝
關於“刑十一”加大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打擊力度,在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看來有三個重要變化,包括部分上調性同意年齡、建立複合的性同意年齡制度、明確性犯罪的加重情節。羅翔表示,在實操階段將依舊面臨一些挑戰,“首先依然是性同意年齡的辯護理由問題,因為無論是在普通的強姦罪,還是亂用信任地位的強姦,最常見的一種辯護理由就是‘我確實不知道對方是未成年人’,這種辯護理由如何來把握,是一個非常值得研究的問題”;其次是關於溯及力的問題,“因為‘刑十一’3 月1 日正式生效,那麼,對之前亂用信任地位型性侵犯罪行為能不能溯及?有猥褻兒童的加重情節,對於之前的行為能不能溯及?這些都是很值得思考的。”
對於熟人作案,尤其是教職工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例屢有發生,朱列玉認為,一些中小學生對如何保護自身基本權利不受侵害的重視程度還不夠,尚有一些具體措施還未落實,“在初中、小學等地方,應當有更細緻的規定加以限制。當幼童權利遭受侵害時,要告訴他們及時主張自己的權利,比如學校裏開設舉報電話或設置專門部門保護他們,主動關懷、做心理輔導,把損失降到最小。”
全國人大代表、陜西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方燕肯定了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全面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重大意義,但也認為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會遭遇阻力。為解決孩子因為性侵害而産生的生理、心理、健康問題,方燕建議將精神損害賠償納入賠償範圍,“根據犯罪事實、損害結果、犯罪人的經濟條件和後續被害人的心理康復費用等,制定最低的精神損害賠償額”。
此外,方燕建議進一步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及《刑事訴訟法》中關於轉學安置制度的落實問題,“要儘快出臺相關實施細則,完善轉學安置和住房保障,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的權利救濟能夠落地”。
座談會聚焦未成年人保護問題,研討法律修訂背景下兒童性侵治理的機遇和挑戰,推進未成年人保護的機制建設。中國網記者 倫曉璇攝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三級高級法官趙俊甫提出,對人身的損害並非全都是肉體的傷害,還包括心理健康。在性侵害犯罪中,對被害人最大的傷害是心理健康的傷害。“無論是公眾還是司法部門都應認識到,對未成年人性侵犯罪造成的精神傷害同樣重大,同時性侵也對受害人的家庭、父母造成很大的負擔。這類行為往往觸及社會道德的底線,在社會造成惡劣影響。我們要重新從性侵的危害性角度認識到這一類犯罪。”
趙俊甫表示,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之後,如果出現嚴重的心理問題,去看精神科或者醫學科的費用有正規的票據,法院審查之後應該予以支援。北京源眾家庭與社區發展服務中心主任、北京市振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瑩也表示,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精神損害賠償問題不可忽視,這方面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未成年人受性侵後傷害很大,往往還有需要後續長期的精神治療。
李瑩同時表示,現實中對被性侵兒童的後續服務工作遠遠不足,主要表現在受性侵害未成年人受害人心理創傷療愈需要很長時間,但目前在這方面的專業力量、專業知識都不夠。此外,如何幫助他們進行生活重建也值得關注。
加強防性侵教育、推進制度保護刻不容緩
“女童保護”統計的數據顯示,2020年媒體報道的332起性侵兒童案例中,有265起表明瞭城鄉地域分佈,發生在城市的佔比66.40%,發生在縣城的佔比30.36%,發生在農村的佔比10.53%。孫雪梅表示,媒體曝光案例的地區分佈中,城市地區高於農村地區,這並不等同於城市地區兒童被性侵案例比農村地區更為高發,也恰恰説明城市地區兒童比農村地區兒童受到更為密集的來自家庭、學校及社會的監護。
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農科院副院長趙皖平長期關注鄉村,過去一年在實地調研時發現農村地區遭遇性侵的兒童普遍存在一些困境。比如受害者在取證環節不太願意配合,家長、學校礙于面子、聲譽,不希望性侵事件被公佈。因此,趙皖平強調,對受害當事人的教育一定要跟上,讓他們大膽地指證犯罪分子,同時一定要把兒童防性侵教育納入九年義務教育的教材中,“當然教材的遴選、設計,要經過專家的研討”。
實際上,社會大眾也對防性侵教育持非常正向的支援態度。“女童保護”調查顯示,超九成的人認為有必要對未成年兒童進行性教育、防性侵教育,其中,69.33%的人認為非常有必要,28.12%的人認為有必要。而對於是否需要將對未成年兒童的性教育、防性侵教育納入常態化教學,53.40%的人認為非常有必要;42.10%的人表示有必要。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婦聯執委、寶貝回家志願者協會理事長張寶艷一直致力於幫助被拐兒童回家,在此過程中,她也發現農村地區兒童遭遇性侵現象普遍存在。她建議將防拐及兒童防侵害教育納入九年義務教育體系,並組織法律、教育、公益等不同領域專家根據以往不同案例制定教材,作為中小學生在校的必修課。“在成長過程中,讓每一個孩子都能知道有哪些風險需要防範,以及在遇上這些風險後,如何去自救、向社會求助,進而將防範風險陣地進一步前移。”
去年4月,全國人大代表、合肥市蜀山區劉麗健康諮詢中心技術總監劉麗關於《全面建設處理兒童性侵案件“一站式”詢問的建議》,得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第二次答覆。“自最高檢出臺‘一號檢察建議’後,各地方結合相關內容做了許多部署,包括建設性侵害案件‘一站式’詢問等。全國各地檢察、公安、法院系統也建立了相應場所,並配有後續的救助行動,可以説得到了非常好的社會反響。”今年,她也將繼續建議把兒童防性侵害教育納入到九年義務教育範疇,以此讓孩子們學會更好地自我保護,也希望更多人一起呼籲、參與。
今年6月1日即將施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指出,學校、幼兒園應當對未成年人開展適合其年齡的性教育。國務院婦女兒童工委辦公室巡視員宋文珍認為,在學校、幼兒園根據兒童年齡特點開展性教育,具有劃時代意義。性教育應該作為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接受性教育也應該是學生的權利,這充分體現了性教育在學校、幼兒園的地位。其次,體現了我們預防兒童性侵害的關口前移。“我們要逐步確立性教育在學校課程中的地位,編制教材、開設課程,培訓師資,都需要推進開展。”
面對性侵兒童案件高發的形勢,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常務副會長、民進上海市委專職副主委胡衛認為,應該加大法律的懲處力度。“現在對很多性侵兒童的犯罪分子收到的處罰力度不大,違法和犯罪成本很低,導致很多人敢對未成年人下手。”他建議,一方面要完善相關的法律體系,加大對猥褻和性侵兒童犯罪分子的打擊力度,量刑一定要從嚴;另一方面,將兒童防性侵內容寫進教材,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力度。
在兒童保護制度框架中解決兒童性侵問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政法學院少年兒童研究中心主任童小軍認為,要加強和完善兒童保護的制度框架建設,在制度框架中治理兒童性侵問題。童小軍介紹,2010年以來,我國對整體的兒童保護體系不斷建設和完善,進行了許多政策法規的改進。“被性侵的兒童同時也是整個兒童保護體系裏被傷害的兒童,首先需要相當大的社會投入,比如讓孩子有安全的社區環境、家庭環境。對於保護被性侵的兒童的服務和制度而言,最關鍵的是要有專業化的社工工作服務體系,建立社工個案管理方法並要有社會制度推進。”
“保護未成年人免受性侵需要全方位發力,應該形成由社會、國家、學校再到家庭層面的一套完整體系。”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律師劉紅宇從國家、學校、家庭三方面提出建議。比如,在國家層面要關注技術變革帶來的危害,比如利用網際網路誘使未成年人裸聊、傳播兒童色情視頻;如加大對性侵前科人員數據庫的建設。在學校層面,要建立兒童防性侵教育體系,向未成年人教授相關知識,將相應課程納入必修課,同時建立防性侵干預機制,對通常的猥褻和性騷擾,要積極予以干預。
座談會聚焦未成年人保護問題,研討法律修訂背景下兒童性侵治理的機遇和挑戰,推進未成年人保護的機制建設。中國網記者 倫曉璇攝
“女童保護”調查顯示,假如遇到性侵兒童事件,67.55%的人不太了解如何應對和處理。其中,只有8.48%的受訪者表示非常了解應該如何處理;23.97%的人則認為自己比較了解;過半數的人只是知道一點,佔比53.46%;而有14.09%的人認為自己不知道在遇到兒童遭遇性侵害後該怎麼辦。
對遭受性侵害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進行特殊保護制度雖然不斷在進步,但同時依然存在綜合評價體系缺失、救助機構和工作人員力量不足、配套機制不健全等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二級高級檢察官李薇表示,兒童遭遇性侵後的司法援助在具體實踐中存在三大挑戰,社工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中有很多工作空間,如訴訟支援、安撫疏導、生活陪伴身心康復等。我國的司法社工整體起步晚,專業人員缺乏。最高檢一直也在協調各方力量,努力促進專業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的融合。
共青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維權工作處處長王藝表示,共青團中央作為黨和青少年聯繫的紐帶,具有保護青少年的天然使命。共青團發揮自身優勢,聯絡各相關部門,促成家庭、學校、社會、網路、政府、司法保護等方面合力,參與到受侵害未成年人的權益保護工作中去。她介紹,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共青團有三個方面著力點,一是是推動構建社會支援體系,二是用好自己團屬的平臺進行相關工作,三是通過各種渠道擴大針對未成年人的普法宣傳教育。
全國律協未保委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張雪梅發現,雖然各地的法律援助機構還有法律類的社會組織、高校的法律機構等都在擴大法律援助範圍,盡可能給孩子家長提供法律援助,但是仍有不足之處。“不是所有性侵的孩子能獲得法律援助的服務,需要經過經濟困難的審查。在公安偵察階段、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都需要更多的法律援助服務。法律援助亟待配套,應當涉及到立案、詢問等多個司法程式。與此同時,心理援助制度也有待完善,目前我們很難找到合適的專家,心理援助是否也可以參考法律援助的設計和服務建立相應的機制。”
創新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支援體系建設
在座談會上,“女童保護”團隊與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簽署合作備忘錄,雙方將在預防兒童性侵、被害人救助、心理疏導、合適成年人到場、普法教育等領域深入合作。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廳長史衛忠表示,開展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援體系建設,有助於促進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品質和水準的提升。
“女童保護”團隊與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簽署合作備忘錄。中國網記者 倫曉璇攝
“不少性侵案的發生與孩子包括家長缺乏必要的防性侵知識有很大的關係,防性侵教育很重要,而且工作涉及面比較廣,專業要求高,單靠司法機構一家很難很好地完成,需要全社會力量的介入。‘女童保護’團隊是專業化團隊,形成了一整套高專業水準的防性侵課程,培養了一支高水準的防性侵教育團隊,這些都是開展防性侵教育的保障。”史衛忠説。
根據合作備忘錄,雙方將共同推進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工作開展,深入落實“一號檢察建議”,加強檢察系統法治進校園、普法進社區等活動與“女童保護”預防性侵課程開展活動相結合,共同推進未成年人防性侵知識在校園、社區對未成年人、教師和家長的普及。同時,雙方將共同加強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援體系建設,推進未成年被害人救助、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工作。各地方檢察機關未成年人檢察部門、“女童保護”團隊可以根據本框架協議就具體合作事宜進行溝通、安排。
與會代表、委員和專家均表示,保護兒童、治理兒童性侵害,需要社會各方形成合力。
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朱錫生表示,兒基會自成立以來,在保護和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方面做了許多有益的嘗試,發揮公益機構、慈善機構的平臺優勢,通過實施公益項目對未成年人、尤其是女童提供支援。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會長闞麗君認為,教育是潛移默化的,預防兒童性侵,除了已有的治理手段,也應該加強全民教育,“從娃娃抓起”,同時用藝術的手段為兒童保護服務。
北京眾一公益基金會“微光者行動”專項基金成立。中國網記者 倫曉璇攝
座談會上,長江商學院EMBA36期的校友首批捐贈300萬元,成立北京眾一公益基金會“微光者行動”專項基金,用於資助欠發達地區完成學業有經濟困難的高中生,根據項目規劃,專項基金首批將資助雲貴川地區240名高中學子。北京中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董朝領向北京眾一公益基金會捐贈非限定性資金10萬元,基金會可以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自行安排,用於基金會全面發展中不可或缺的人員培養、行政管理、傳播運營等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