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推進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全民醫保、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監管等五項制度,把分級診療列為醫改五項制度建設之首,可見其重要性。“健康中國2030”戰略,未來15年將普及健康生活、優化健康服務、完善健康保障、建設健康環境、發展健康産業,這意味著“健康”的範圍不局限于醫療,而是全人群、全方位(從預防、診斷、治療到康復)、全生命週期(從出生到死亡)地維護人民的健康。而現在衛生資源主要集中在治療上,而且集中在三級醫院,亟需改變衛生資源配置與利用的“倒三角”格局。
構建合理的診療秩序、合理配置及利用衛生資源,可以控制衛生費用急劇上升、提升衛生資源使用效率、提高衛生服務總體品質、改善衛生服務分配的公平性與可及性。三級醫院的費用水準比基層高,如果能夠分流到下級機構,定能控制費用上漲;三級醫院應該看疑難雜症,常見病到三級醫院就診降低了資源的有效性,分級診療則可以提升資源利用效率。構建分級診療制度也是國際上通行的模式,雖然各個國家政治、經濟、社會制度不一樣,但普遍都建立了以基層首診為基礎、有序轉診的分級診療制度。以美國為代表的保險契約制,參保人必須先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確有需要才能轉診;而可自由就診的保險類型,保費大大提高。以英國為代表的國民醫療保險制度,由行政制度規定首診必須要到家庭醫生那裏去,三級醫療機構除了急診外不接受門診。還有一種形式是經濟杠桿引導分級轉診,日本沒有強制轉診制度,但是在日本如果直接到三級醫院看病,將支付高額掛號費,反之逐級向上轉診則看病費用很低。
構成分級診療制度需要抓住三個核心要素。第一個要素要有分級診療服務體系(Hierarchical Care)。要具備與分級診療體系相適應的醫療服務體系,如果沒有這個體系,無從談起分級診療。各類醫療機構均應明確在分級診療體系中所處的層次、所發揮的作用及在連續型診療實踐中所承擔的具體任務。“層次”不僅指機構的縱向定級,更重要的是其在疾病處於急性期或恢復期、嚴重或一般等不同時段的診療職責,強調橫向的專業分工。第二個要素是首診制度(First-Contact, First Point of Services)。基層首診堅持群眾自願、政策引導,鼓勵常見病、多發病、診斷明確的疾病在基層首診;而超出定位和能力的疾病,則由基層提供轉診服務。建立家庭醫生首診制度,通過賦予家庭醫生更多可調配的衛生資源,充分發揮家庭醫生在初級診療、疾病甄別、合理轉診等方面的優勢。第三個要素是轉診系統(Referral System),建立“上下聯通”的轉診體系,急性期患者向上轉診,慢性期和恢復期患者向下轉診。不同醫療機構之間要建立分工協作機制,推動醫療資源合理配置,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
從近期的操作層面來講,實施分級診療要有四個重要抓手,即醫保杠桿、醫療聯合體、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資訊化。首先,分級診療要做好醫保杠桿,到三級醫院看病和到一級醫院看病,個人支付比例、支付金額要有顯著差異,才能用經濟手段分流病人到社區去。其次,要建立醫聯體,通過聯合體內各個機構的分工合作,開展預防-診療-康復-長期護理的連續性整合型醫療服務,提高基層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服務能力,推動醫療聯合體成為服務共同體、責任共同體、利益共同體、管理共同體。同時醫聯體的弊端要克服,如三級醫院“跑馬圈地”、醫療體“同床異夢”、“貌合神離”、“聯而不動”。再次,做實家庭醫生簽約制度。簽約後享有就醫綠色通道、延伸處方、慢病長處方等便利舉措,通過簽約獲得患者的信任,改善醫患矛盾。目前家庭醫生隊伍數量嚴重不足、水準差異很大,導致吸引力不足,要避免“簽而不約”、“為簽約而簽約”。同時,完善收付費、考核、激勵機制及醫保政策,為家庭醫生制度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最後,通過資訊化促進分級診療。加強資訊系統的建設,如建立區域性資訊平臺,二三級醫院可向基層提供遠端會診。
分級診療的要義不在於分,而在於合,分級診療體系下更需加強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和整合,要“放得下、接得住、接得好”。在分級診療模式下,基層機構的功能定位是“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腫瘤患者等提供治療、康復、護理服務”。如何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優化服務模式,如何與上級醫院協作引入資源、承擔起平臺作用,是亟需應對的問題。基層為老年人、慢性病服務為主,根據需求特徵,需進一步加強全科隊伍培養,同時對中醫醫師、社區護士、康復治療師、營養師等專業人員的培訓,建立以全科醫生為核心的多學科服務合作的整合性醫療服務;同時,基層作為多個機構協作的紐帶,通過設立長處方、優先轉診、開放部分三級醫院專家號源、上級醫院延續用藥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和服務,保證患者在預防、診斷、治療、康復、功能恢復與生活能力提高等方面上的連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