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在杭州揭牌(8月18日攝)。 8月18日,全國首家網際網路法院——杭州網際網路法院正式成立,該法院定位於用網際網路方式審理網際網路案件,集中管轄杭州市轄區內基層人民法院有管轄權的涉網際網路案件,當事人通過網際網路,足不出戶就能完成訴訟,實現“網上糾紛網上了”。新華社記者翁忻旸攝
新華網北京8月18日電(于子茹)杭州網際網路法院18日正式揭牌,成為中國首家網際網路法院。這意味著中國涉網際網路案件的集中管轄、專業審判在杭州揭開了新的篇章。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將探索用網際網路方式審理網際網路案件,當事人通過網際網路,足不出戶就能完成訴訟,實現“網上糾紛網上了”。
“設立杭州網際網路法院,是司法主動適應網際網路發展大趨勢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向網際網路領域的拓展和延伸。”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所長李林説。
那麼,網際網路法院還將帶給網路、司法哪些重大變革,又將如何影響你我他?
“低成本”“快審理”,解決網際網路糾紛
“網際網路時代的糾紛,當事人各方跨越時空而存在,案件管轄弱化了住所、糾紛所在地等地域因素。”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于志剛認為,網路參與者的每一次活動都可能是牽涉甚廣的跨界活動,這樣就可能會有不止一個法院可能主張對糾紛行為享有管轄權。
以淘寶平臺為例,按照淘寶在用戶註冊時要求籤訂的《淘寶服務協議》約定:一旦産生糾紛,您與淘寶平臺的經營者均同意以被告住所地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異地淘寶用戶若與淘寶網店發生糾紛,如想維權必須到對方所在地法院發起訴訟,“勞民傷財”。
“這讓原本作為‘選配程式’的管轄權異議,升級為幾乎所有涉及網際網路的案件,都要經歷的標準程式。”于志剛告訴記者。
為節約訴訟參與人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 “約定管轄”正在逐漸成為“標配”的選擇模式。因此,建設專門承審“約定管轄”型涉網案件的專業法院,勢在必行。
而杭州作為網際網路經濟發達地區,聚集了如阿里巴巴、支付寶、淘寶、天貓、網易等眾多知名電商企業,因此涉電子商務糾紛多發頻發,現實司法需求大。
“選擇在網路糾紛高發地,指定或新設一個法院專門審理網際網路案件,有助於節省當事人訴訟的經濟、時間成本。”此外,于志剛指出,杭州網際網路法院通過線上、遠端等網際網路審判方式,能夠提供更為優質的司法服務,滿足人民群眾“快審理”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