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訊 近日,全國老齡辦、民政部、財政部、中國保監會等4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開展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是應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養老、醫療等方面社會風險,推進養老服務業和現代保險服務業融合發展的客觀需要。落實《意見》要求對於推動老齡事業發展、增進老年人福祉和獲得感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目前,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超過2.22億,佔總人口的比例為16.1%,未來20年仍將以年均近千萬的規模快速增長。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傷害的風險遠高於其他年齡群體,不但會增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壓力,也會加重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負擔。開展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支援、社會捐助、個人自費投保相結合的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制度,形成政府、社會、家庭和個人應對風險合力,既有利於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又有利於緩解社會保障壓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風險能力,減少因老年人意外傷害引發的矛盾和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國務院和相關部委高度重視防範、化解老年人意外傷害風險,近年來連續出臺相關政策文件,支援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鼓勵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險、長期護理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人身保險産品”。《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規定“積極發展意外傷害保險,增強全社會抵禦風險的能力”。全國老齡辦等24部委《關於進一步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倡導老年人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公司對參保老年人應給予保險費、保險金等方面的優惠”。全國老齡辦牽頭推進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及相關部委政策文件精神的具體舉措。
《意見》要求,開展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要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體現公益、投保自願的原則。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完善特殊困難群體和重點優撫對象等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險統保的相關政策,完善針對保險公司的激勵政策,使意外傷害保險最大限度惠及廣大老年人。倡導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為退休職工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或對保費給予適當補助。發揮村(居)委會、基層老年協會對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推動和組織作用,鼓勵社會組織、愛心人士等捐資為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發揮慈善事業對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支援作用。鼓勵法律援助機構為老年人提供理賠維權服務,依法維護投保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承保保險公司應不斷優化産品設計,降低運營成本,力求保險責任範圍更加全面、保險費率更加優惠、理賠服務更加便捷,充分運用現代服務手段和網際網路技術,為老年人提供簡便易行、高效優質的服務,積極開展老年人安全教育和事故防範等公益活動。
《意見》指出,用集體資金、社會捐贈資金等為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的,應尊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捐贈人意願,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資金安全。特殊困難群體和重點優撫對象等老年人參加意外傷害保險的,可由老齡工作部門或民政部門統一組織或作為被保險人代表與承保保險公司簽訂投保合同。保險憑證要及時發放,確保老年人的知情權和受益權。
《意見》強調,各級老齡工作部門、民政部門、保險監管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加強聯合調查研究與溝通協調,必要時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推動將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納入政府為民辦實事、辦好事的內容。老齡工作部門要擔負起牽頭責任,提出改進保險服務、加強風險管理方面的意見建議,及時協調解決開展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進程中出現的問題。民政部門負責推動落實特殊困難群體和重點優撫對象等老年人的意外傷害保險統保工作,老齡工作部門做好配合。保險監管部門負責加強對承保保險公司的指導和監管,建立健全資訊通報制度,指導保險公司進行産品和服務創新,增強為老服務意識,提升為老服務品質,確保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積極穩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