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3月11日訊(記者鄭亮)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11日在兩會新聞中心舉行的記者會就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回答記者提問,項俊波表示我國建立巨災保險制度非常重要也非常緊迫,目前要穩步推進雲南和深圳的試點。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和央廣網:去年我們國家發生了像蘆山地震、東北洪澇等等很多嚴重的自然災害,巨災頻發對於這一方面保障的需求越來越強烈了,但是這項制度在我們國家還沒有建立起來,能不能介紹這方面的情況,具體的難點在哪?另外今年巨災保險制度方面有沒有更具體的時間表?
項俊波:最近幾年,關於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問題大家討論比較多,我想從三個方面來回答你的問題。確實,在我們國家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是非常重要也非常緊迫,第一,這方面中央有要求,十八屆三中全會文件裏明確談到了要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裏也談到了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第二是社會有呼聲,這次兩會期間,我參加了好幾個省的代表團的討論,很多代表和委員都提出要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問題。第三是群眾有期盼。我們做過一個調查,問卷調查的結果是,現在82%的群眾贊同和支援在我們國家建立巨災保險制度。
在國際上,巨災保險賠款一般佔到災害損失的30%-40%,我們國家還不到1%。比如説汶川大地震,直接經濟損失是8451億元,保險只賠了20多億元,佔比是0.2%,還不到1%。如果我們建立了巨災保險制度,按照國際上的水準,我們只賠一半的話,比如整個損失的15%,保險業就能夠支付賠款1270億元左右,這樣就可以大大減輕政府和財政的負擔。
剛才這位記者談到了,確實巨災保險是個世界級的難題。怎麼難呢?有三個方面的原因:第一,巨災保險本身的特性,它跟一般的商業保險不同,具有準公共産品的特點。如果按照商業化運作,保險價格往往很高,群眾買不起。但是如果價格過低,地震發生以後,保險公司又賠不起。第二,我們保險業發展歷史不長,我們國家的保險市場還不夠成熟,行業的實業還不強,巨災風險的承保能力有限。第三,我們國家現行的災害管理體制主要是由政府主導。汶川大地震以後,是各個省市對口支援,市場機制的作用發揮得還不充分,而且人民群眾的自我風險管理意識,包括巨災風險的投保意識,都需要進一步提高。
剛才談到了下一步我們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想法,我們想主要是抓三件事:第一,制度設計。發揮好政府和市場的兩個方面的作用,以商業保險為平臺,來構建多層次的風險分攤機制。第二,抓試點。穩步推進雲南和深圳的巨災保險試點工作。雲南主要是保房屋,主要是在雲南的楚雄地區,搞農房的地震保險試點,涉及50多萬戶農戶。深圳是保人,政府救助、巨災基金和商業保險三位一體,承包地震、颱風、海峽等一般性的巨災及特殊性風險,覆蓋深圳市每一個人口。第三,積極推動立法。協調相關部門及早出臺巨災保險條例,爭取國家對巨災保險的支援。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