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召開發佈會介紹《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有關情況(中國教育報記者 高海濤攝) 中國網2月19日訊 19日上午,教育部召開新春發佈會,通報了《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以下簡稱《規程》)有關情況。《規程》的出臺將促進學術權力與行政權力的相對分離、相互配合,將於3月1日起實施。 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孫霄兵介紹,學術委員會人數應當與學校的學科、專業設置相匹配,併為不低於15人的單數;以學術委員會作為校內最高學術機構,統籌行使學術事務的決策、審議、評定和諮詢等職權。 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在高等學校學術建設和學術發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高校內部治理結構的重要主體。《規程》共分為總則、組成規則、職責許可權、運作制度和附則等5章,26條,對高校學術委員會的組成、職責及運作等重要問題,分別作了規定。 孫霄兵表示,在起草制定過程中,教育部對我國高校學術委員會建設的實踐,以及其他國家高校學術委員會的經驗、做法,進行了深入研究和對比分析,充分聽取了高校、教師及社會各方面意見。先後徵求了近百所高校、國務院相關部門、各省級教育部門以及專家學者的意見。2013年10月17日至11月17日期間,還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共徵集各方面修改意見近400條,並做了充分吸納。 《規程》的發佈,是教育部推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促進高校完善內部治理結構的又一重要舉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以學術委員會為核心的學術治理體系是高校法人治理結構中不可或缺的內容。《規程》出臺將切實提高學術組織在高校治理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促進學術權力與行政權力的相對分離、相互配合,為在高校內部實現教授治學,形成鼓勵教師專注學術、發展學術,構建以學術為中心的評價機制,提供制度保障。 發佈會上,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黃進談到了《規程》發佈的重要意義。他指出,《規程》是我國按照國際高等教育規律作出的重要舉措;是構建現代大學制度的重要舉措;是促進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舉措。 目前,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已設立學術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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