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年2月17日15:30公開宣判原貴港市平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公安民警胡平故意殺人一案,胡平一審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圖為17日下午15:30,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民警胡平故意殺人一案。圖片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網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