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
禽流感來襲,雞讓人憂心
最近其孫女剛從國外回廣州,這兩天一直咳嗽不停。“看著禽流感加劇的新聞,再看看院子十多只雞跑來跑去。”這讓胡女士心頭充滿擔憂。
“聽説H7N9禽流感在低溫天氣下存活率很高,這兩天廣州氣溫低,我們很擔心。”胡女士説,她很怕這些家禽影響了家人健康。
據了解,宏業徑4號從2006年就開始在院子裏散放雞鴨。胡女士説,遠親不如近鄰,七八年來,她一直選擇隱忍。但最近幾年,院子裏散放的雞鴨越來越多,這讓她無法忍受。“最近,市場上雞檔都關閉了。但我們一家人卻無法遠離活禽,雞跑來跑去。現在已不僅是衛生的問題,而是健康問題。”
為此,胡女士近日選擇向媒體曝光,昨日上午她先向小區管理處、二沙島居委會投訴,隨後致電本報,希望幫助她解決這個問題。
管理處:
勸説過,效果不理想
昨日,記者來到宏城花園服務中心。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宏業徑4號的確存在養雞的情況,也接到多次其他業主的投訴,服務中心也做過多次勸説工作。“但一直效果不理想。”
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業主稱雞並不是養的,都是鄉下親戚送來的,暫時吃不了,就養一段時間。“每次勸説,他們都説很快就殺掉。我們沒有執法權,只能勸説。”
越秀區白雲街二沙島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表示,該別墅是幾年前業主購買的,但一直沒有裝修入住。對於閒置別墅養雞一事,居委會已聯合街道城管中隊來執法,但執法時,別墅主人不在家,只能在別墅門口貼上執法通知單,希望業主到城管部門接受詢問。
城管:
居民區養家禽
這是不允許的
“在居民區養家禽家畜是不允許的。”越秀區白雲街城管中隊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章第三十三條規定,按國家行政建制設立的市的市區內,禁止養雞、鴨、鵝、兔、羊、豬等家畜家禽。因教學、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飼養的,須經其所在地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記者還查詢到,依據《廣東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第四十條規定,未經批准擅自飼養家禽家畜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由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處理或者予以沒收;並可按禽類每只處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畜類每只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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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中國日報網 | 本網部分展示作品享有版權,詳見産品付費下載頁面。購買請撥打010-88828049中國網圖片庫諮詢詳情 | 責任編輯: 楊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