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已過午後,因怕失主著急,王師傅就將手包上交主管部門。過了二十分鐘之後,失主才到公司來反應自己乘坐計程車丟了現金。“將失物歸還失主,是我們應該做的事。”王學軍認為,如今物歸原主,他説他的心也踏實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