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藝謀、陳婷夫婦公開致歉並回應"超生事件"3大焦點[組圖]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12-30  發表評論>>

據12月29日消息,沸沸颺颺的“張藝謀超生事件”引發海內外輿論廣泛關注。張藝謀、陳婷夫婦近日接受記者專訪,確認超生屬實、回應事件三大焦點並向社會公開致歉。圖為張藝謀接受記者專訪(12月25日攝)。新華社記者李德欣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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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幾個?咋上戶口?該“罰”多少?

——張藝謀、陳婷夫婦公開致歉並回應三大輿論焦點

新華網北京12月29日新媒體專電(“中國網事”記者周寧毛偉豪)沸沸颺颺的“張藝謀超生事件”引發海內外輿論廣泛關注。張藝謀、陳婷夫婦近日接受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專訪,確認超生屬實、回應事件三大焦點並向社會公開致歉。

超生“葫蘆娃”:兩男和一女 均屬“非婚生”

“張藝謀超生事件”被曝光半年有餘,超生的數量越傳越多、越炒越多:從最初某演員爆料“超生三個孩子”到某娛樂媒體刊文稱“超生四子”,再到網上流傳“張導有三四個女人、七八個孩子”……“張藝謀到底超生了幾個,始終是網民關注的焦點。

張藝謀、陳婷告訴記者,二人相戀于1999年,共育有三個子女:大兒子張某男、二兒子張某丁和小女兒張某嬌分別於2001年、2004年和2006年在北京出生。

“三個孩子都是非婚生育。”陳婷説,因擔心張藝謀被媒體曝光,兩人一直沒領結婚證,“直到2011年為了給孩子補上戶口,才在江蘇無錫辦理了結婚登記。”

無錫市濱湖區人口計生局已查實:張藝謀、陳婷生育的三個子女均屬非婚生育,均未取得計生部門批准生育的證件。

對於某娛樂媒體稱“張藝謀和陳婷還育有一名叫‘張某媚’的小女兒”並刊出照片為證,陳婷説,這其實是隔壁鄰居王建英的女兒,“那天帶她一起外出,恰被跟拍,被媒體誤解了。”

記者輾轉找到44歲的食品進口商王建英,她證實這家媒體刊出照片中的女孩確實是她的女兒,但不叫“張某媚”,而叫“王某雨”。王建英出示的戶口本顯示,王某雨生於2006年,與張某嬌同歲,生日相差17天。

針對網上“陳婷每生育一子,張藝謀給一千萬”的傳言,陳婷予以否認。而對所謂“張藝謀的陳姓大舅哥微網志爆料”一事,陳婷回應稱,爆料並不屬實,“陳家就我一個(女兒),沒有什麼‘大舅哥’。我的表哥、表弟、表妹也都沒有姓陳的。”

談及為何超生,張藝謀回答:“在我和父母的傳統觀念裏,希望多子多福、兒孫滿堂。父親臨終前囑我,希望能有個男孩傳宗接代,母親也覺得孩子多生幾個相互也能有個伴兒。”張藝謀承認,無論如何解釋,超生都是違法的,“我必須承認錯誤並承擔一切後果”。

超生“遊擊隊”:“黑戶”十多年 東躲又西藏

隨著“張藝謀超生事件”在網上不斷發酵,在如何給孩子辦理出生醫學證明和戶口的問題上,輿論普遍質疑其背後有特權作祟。

陳婷告訴記者,三個孩子出生後,本應辦理出生醫學證明並上戶口。“但考慮到是超生,且出生醫學證明要求填寫孩子父親的相關資料,就沒去辦理,按當時的政策無法登記戶口,三個孩子便‘黑’了下來。”

據記者調查,作為“黑戶”,張某男和張某丁兩子被送到陳婷的老家江蘇無錫,而張某嬌在北京。陳婷説,兩個男孩各交了三萬多元的贊助費,以“借讀”方式進入無錫市僑誼幼兒園。老大張某男還在無錫市連元街小學“借讀”上一年級,後轉回北京一所民辦學校繼續上學。

陳婷回憶,2011年她才到無錫市濱湖區黿頭渚派出所為三個孩子辦理戶口。負責民警當時表示,這不是特事特辦,因為根據第六次人口普查精神,只要父母雙方出示結婚證和戶口本等證件,即可為孩子補登戶口。

國務院辦公廳于2010年5月4日發佈的《關於在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前進行戶口整頓工作的意見》規定:“對無戶口人員,要經調查甄別後依照規定辦理戶口登記手續或恢復戶口登記;對其中未申報戶口的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記,不得將登記情況作為行政管理和處罰的依據。”

談起孩子十多年的“黑戶”生活,陳婷説:“我們全家都痛苦。如果真有特權,孩子們早就該上了戶口,不會是今天這個樣子。”張藝謀坦陳:“我們就像‘超生遊擊隊’,東躲西藏;三個孩子在上學期間,老師從未見過孩子們的父親;父親的真名,也必須隱瞞;和孩子外出,至少拉開兩百多米的距離……由於我的錯誤,對孩子的童年影響很大!”

對於超生,張藝謀和陳婷起初存有僥倖心理,想矇混過關。“現在想來,真是大錯特錯,自己辛辛苦苦用作品打造的品牌,就此毀於一旦。”張藝謀表示,“超生事件在全國乃至全世界造成了惡劣影響,作為公眾人物,我和陳婷必須配合計生部門的全面調查,也願意向社會公開致歉。”

社會撫養費:究竟如何算 到底“罰”多少

“張藝謀超生應繳納多少社會撫養費”是網民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多家媒體根據電影票房等數據推算張藝謀的實際收入以測算“罰金”額:低則數十萬元,多則上億元。到底哪個準?究竟如何算?

1997年修正的《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和《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2002年廢止)規定,計劃外生育第一胎,按前一年雙方收入之和(城市職工年平均收入)的三倍徵收計劃外生育費。

2002年起執行的《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非婚生二胎及以上的,社會撫養費徵收應按孩子出生前一年城鎮居民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至八倍繳納。此外,實際收入是城鎮居民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二倍以上的,超出每人平均收入的部分還要再繳納一倍至二倍的社會撫養費。

“張藝謀分別於2001年、2004年和2006年非婚生育三個孩子,情節嚴重,因此應依法從重處罰。”北京法大律師事務所執行合夥人李維律師解釋説,“依據上述條例,2001年非婚生育繳費標準應以《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為依據,2004年和2006年的超生繳費標準應以《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為依據。只要確定2000年、2003年和2005年的無錫市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城市職工年平均收入)以及張藝謀在這三年的實際收入,就能大致推算出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數額。”

記者獲悉,濱湖區人口計生局負責人已赴京與張藝謀夫婦接洽,並調取張藝謀(陳婷無工作、無收入)名下三個銀行賬戶在2000年、2003年和2005年的流水,查清了張藝謀這三年的實際收入。

據濱湖區人口計生局委託的代理律師透露:2000年,張藝謀的實際收入是作為廣西電影製片廠名譽廠長的工資全年收入共計2760元(230元/月);2003年的實際收入約為106萬元,包括拍攝某廣告酬金100萬元、執導《印象·劉三姐》勞務費6萬元以及廣西電影製片廠工資;2005年的實際收入約為251萬元,包括《圖蘭朵》巡演補助費約56萬元、執導《印象·劉三姐》稅後收入161萬元、拍攝某廣告稅後收入34萬元以及廣西電影製片廠工資。對上述事實,張藝謀大體認同,只是在2005年約251萬元的實際收入中,有50萬元存有異議。

無錫市統計局公佈的《無錫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00年、2003年和2005年無錫市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8603元、11647元和16005元。

據此,李維律師推算,2000年,張藝謀實際收入為2760元,低於當年無錫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8603元,應按後者的三倍徵繳,即“8603元×3=25809元”;2003年,張藝謀實際收入約106萬元,應按基本標準11647元的八倍徵繳,同時對其超出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部分還要以二倍徵繳,即“11647元×8+(1060000元-11647元)×2=2189882元;2005年,張藝謀實際收入約251萬元,應按基本標準16005元的八倍徵繳,同時對其超出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部分還要以二倍徵繳,即“16005元×8+(2510000元-16005元)×2=5116030元。據此,張藝謀需繳納的社會撫養費或將超過700萬元。這或將是迄今為止我國徵收社會撫養費的單筆最高額。

面對記者提出“為何2000年的實際收入僅有區區2760元”的質疑,張藝謀回答,這的確是他當年的真實收入。“電影導演的收入並不固定,有大年、有小年。對我來説,我常用一年多的時間磨一個劇本,在此期間,還要請好多人來寫、來討論,有時候還要倒貼錢。”

此外,在這三年中,張藝謀相繼拍攝了《幸福時光》《十面埋伏》《千里走單騎》《滿城盡帶黃金甲》等電影,為何沒有導演酬金?對此,張藝謀解釋説:“由新畫面公司和珠海振戎公司投資的《幸福時光》票房很差,再加上兩家投資方鬧翻,我沒收到酬金;就《十面埋伏》《千里走單騎》和《滿城盡帶黃金甲》,我的確簽訂導演合約,但當年並沒拿到酬金,直到2010年才補發給我。”

張藝謀在受訪時向記者出示了所有導演合同和個人銀行賬戶明細。他説:“我願意把所有合同、流水、繳稅證明都向社會公開,給大家一個交代。”

據記者了解,無錫市濱湖區人口計生局已于12月28日向張藝謀寄送《社會撫養費徵收告知書》。在獲取張藝謀陳述申辯等反饋意見後,將向社會公佈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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