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長壽法院受理"女孩拋童"案 原告索賠30萬元[組圖]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12-07  發表評論>>

重慶長壽法院受理

12月6日,受害男嬰原原的父親李生忠靠在電梯門口。當日,記者來到重慶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了解到重慶長壽區被摔打男嬰原原已經甦醒,生命體徵平穩,仍在重症監護室接受治療。據警方調查,肇事女孩自述把原原放到欄杆上,導致他墜樓,後來又到樓下找到了墜樓的原原,並把他挪到小道上。目前原原家屬已經提起民事訴訟。新華社記者李健攝

重慶長壽法院受理"女孩拋童"案 原告索賠30萬元

《法制日報》記者從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法院獨家獲悉,備受社會關注的“10歲女孩25樓拋童”案該院已于12月4日依法受理。長壽法院有關負責人披露,該案為原告原原(乳名,男,2012年5月生)及其父母訴被告李某(女,2002年12月生)、李某的父母、成都市東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健康權糾紛。

原告訴稱,2013年11月25日下午,被告李某在電梯中摔打原原,後又在自家陽臺(25樓)將原原甩到樓下,致使原原受傷,傷勢嚴重。目前原原在重慶兒童醫院救治。由於被告李某無端使用暴力侵犯原原的生命健康權,監護人未盡監護職責,物管公司對電梯的運作未盡安全保障義務,原告請求判令李某及其父母賠償原告醫療費、住院生活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30萬元(暫定),殘疾賠償金、護理費、續醫費、精神撫慰金等待鑒定後確定相應數額;成都市東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上述賠償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記者從長壽區相關部門了解到,長壽區高度重視“10歲女孩25樓拋童”案,警方、醫院、教育與政府其他相關部門此前已全面介入,現正積極妥善處理此事。長壽警方通報:11月25日16時許,長壽區公安局接轄區“鵬運左岸”小區保安報警,稱該小區一幼童從25樓墜落。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往現場進行處置。經調查走訪、調看小區視頻監控錄影,警方已初步查明事件情況。

經查,11月25日16時10分,該小區一住戶家10歲女孩李某放學回家,至小區2棟2單元電梯時,遇原原(乳名,男,1歲)與其奶奶外出。李某在原原奶奶出電梯時,將原原抱起,電梯門自動關上。電梯監控視頻顯示,李某在電梯裏對原原進行了毆打。

據李某陳述,她將原原從電梯抱回25樓家中,在客廳沙發上對原原實施毆打,後將原原抱至陽臺欄杆上逗玩,致原原從陽臺欄杆墜落。

公安機關已及時將調查結果向雙方當事人及其監護人進行了通報,因行為人李某只有10歲,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公安機關依法不予立刑事案件偵查。

長壽區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法院將組織精幹力量,依法、及時、公開、公正審理該案,在深入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依據法律規定及有關賠償標準,妥善審理案件,有效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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