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在局機關新聞發佈廳召開“第二屆國醫大師評選啟動”新聞發佈會。據介紹,自今年11月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共同組織第二屆“國醫大師”評選活動,在全國衛生和中醫藥醫療、教育、科研等機構從事中醫中藥工作的人員範圍內,評選30名“國醫大師”,享受省部級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範待遇。中國網 董寧 攝影
中國網11月12日訊(記者 董寧)今天上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在局機關新聞發佈廳召開“第二屆國醫大師評選啟動”新聞發佈會。據介紹,自今年11月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共同組織第二屆“國醫大師”評選活動,在全國衛生和中醫藥醫療、教育、科研等機構從事中醫中藥工作的人員範圍內,評選30名“國醫大師”,享受省部級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範待遇。
本次評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成立了第二屆“國醫大師”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評選表彰的組織領導。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黨組成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國強同志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黨組成員、國家公務員局黨組書記楊士秋同志擔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家中醫藥局人事教育司,負責評選表彰的日常工作。本次評選專門設立了監督組,由紀檢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監督此次評選表彰工作。為加大資訊公開力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加強新聞宣傳報道,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府網站和中華中醫藥學會網站開設了“國醫大師評選表彰”工作專欄,公佈有關政策文件、評選材料、推薦人選情況等。
據了解,這次評選將更加注重面向基層和臨床一線,並適當放寬了從業年限。推薦人選除了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較高的醫德醫術和學術水準外,一般應為省級名中醫或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指導老師,從事中醫臨床或鑒別、炮製等中藥臨床使用相關工作50年以上,具有主任醫師、主任藥師或同等專業技術職務,同時應能夠堅持臨床工作,無違法違紀違規等問題。推薦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社會團體和單位負責,評選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制度,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同時在全國遴選專家組成評審專家小組負責評審,最終由“國醫大師”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表彰人選。
按照工作安排,本次評選從2013年11月開始,計劃2014年上半年完成表彰工作。
首屆“國醫大師”評選工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08年10月共同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