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犯強姦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0年[組圖]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9-26  發表評論>>

李某某犯強姦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0年(組圖)

9月26日上午,北京海淀法院將對李某某等五人強姦一案進行公開宣判。當日,海淀法院門口聚集大批媒體採訪拍攝。圖為夢鴿現身海淀法院。中新網記者金碩攝

中國網9月26日訊據北京法院官方微網志消息,法院認定李某某等五名被告人的行為係輪姦,給被害人身心造成傷害,性質惡劣,社會危害性大,依法應予懲處。

法院以強姦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案件進程: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其在海澱區一酒吧內與李某某等人喝酒後,被帶至一賓館內輪姦。

2013年3月7日,李某某等人因涉嫌輪姦被依法批捕。

2013年7月8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姦一案向海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3年7月22日,李某某等人涉嫌輪姦案舉行庭前會議,被告出庭。李某某的兩位辯護律師為此次庭前會議進行準備。

2013年8月21日上午,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姦一案在海淀法院召開第二次庭前會議。李某某的辯護律師已遞交延期開庭的申請,但法院駁回了延期申請。

2013年8月28日上午9時30分,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姦一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開庭審理。

2013年8月31日,夢鴿曝光兒子李某某書信。

2013年9月11日,李某某辯護律師已向海澱區法院提交《再次開庭申請書》,以及12名國內刑事實務界、理論界和法醫學界專家的論證意見書,要求第二次開庭。

2013年9月22日17時,北京法院網官方微網志“京法網事”發佈了海淀法院關於對李某某等5人強姦案宣判公告。公告稱,海淀法院將於9月26日上午9時30分,對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強姦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2013年9月26日上午9時30分,海淀法院定於對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強姦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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