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醫務等有關人員在爆炸現場處置。當日18:30分左右,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T3航廈出站B口附近發生爆炸事件。據目擊者稱一位殘疾人引燃攜帶的炸彈,目前人員傷亡情況不詳。記者在現場看到引爆者倒地。新華社記者陳建力攝
■ 回訪
男子發傳單受阻 喊“我有炸彈”
“那個男的多次喊著‘躲遠點,我有炸彈’。”首都機場T3航廈B出口旁一商鋪店員稱,事發前一個小時左右,她看到一乘輪椅男子出現在航廈大廳。其間,該男子曾從隨身帶的布袋中掏出傳單,試圖向過往到站的旅客散發,但被出站口附近的安保人員阻止。隨後,該男子手持白色瓶狀物在出口處喊,“我有事説,我有炸彈,躲遠點”,但現場並無人員理會。
該店員稱,當男子引爆炸彈時,出口處旅客很少,該男子還多次提醒過往人員與其保持距離。
現場一名保潔人員證實,事發前,也曾聽到男子喊“躲遠點”。
■ 追訪
陳情者稱被東莞治安員打癱瘓
廣東東莞厚街公安分局表示將對此事統一回應
昨日,在首都機場引爆自製爆炸裝置的男子姓名曝光後,記者在網上搜索到有關“冀中星的部落格”及相關網帖。
“我叫冀中星,男,漢族,1979年12月1日出生,住山東省菏澤市鄄城縣富春鄉大冀莊村,小學文化。”冀中星在2006年發表的部落格中稱,2005年6月28日2時許,在廣東東莞,他騎摩托車搭乘客龔濤去厚街新塘,途中遇到警察巡邏查車,他遭到治安隊員持鋼管追打,造成腰椎體骨折導致完全性癱瘓,“以後將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部落格顯示,冀中星的老鄉曾為他介紹了廣東南天星律師事務所律師薛朝輝、陳朝遠,並稱兩律師願為他們提供法律援助。
該部落格被網友爆出後不久,即被刪除。
昨日,陳朝遠律師表示,他對冀中星的事有所了解,但並未介入和代理此事。
“律師已經證實冀中星部落格中內容。”昨晚,《南方都市報》微網志披露了委託律師薛朝輝、陳朝遠寫的“行政賠償申請書”,要求東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賠付冀中星33萬餘元賠償金,並申請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東莞公安分局厚街分局副局長尹洪芳表示,已經得知冀中星在北京首都機場引爆炸彈一事,對於網上流傳的冀中星的經歷,他們將在近期統一回應,“電話裏不太方便説”。
本組稿件采寫/新京報記者 劉珍妮 盧美慧 張玉學 郭超 安穎 李禹潼 易方興 胡涵 王萬春
文章來源: 新華網 | 本網部分展示作品享有版權,詳見産品付費下載頁面。購買請撥打010-88828049中國網圖片庫諮詢詳情 | 責任編輯: 楊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