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在鄱陽湖江西都昌縣城西碼頭,漁民展示剛捕獲的蝦。
6月20日12時,鄱陽湖為期3個月的春季禁漁期結束,漁民開始入湖進行捕撈作業。
從2002年起,鄱陽湖開始實行全湖範圍禁漁制度,在每年3月20日12時至6月20日12時的禁漁期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 新華社發(傅建斌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