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湛江爆炸案現場。新華社發
廣東省湛江市公安局17日通報稱,該市坡頭區“2·13”特大爆炸案已告破。據調查,這起造成7人死亡、18人受傷的爆炸案,現場爆炸的炸藥相當於20公斤TNT當量,炸藥為嫌疑人購買原料後自製。
案發
新年宴上爆炸7死18傷
13日(大年初四)13時50分,正在為去年出生的孫子舉行“點燈”宴席的廣東省湛江市坡頭區官渡鎮黎田上村的招學明家,忽然傳出一聲巨大的爆炸聲。
記者14日在現場看到,死傷者留下的血跡四處可見,地上碎玻璃、鋁合金、衣物等散落一地,一輛小轎車只留下面目全非的殘骸。
陳志輝是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陳某麟的兒子。爆炸時他正在現場,爆炸造成他顱骨碎裂、腦水腫。陳志輝説,他是跟繼母(陳某麟第二任妻子招某玲,已離婚)和妹妹(陳某麟與招某玲所生女兒)一起從深圳回到湛江的。當時他們正坐在屋裏等著開飯,突然聽到樓下有車撞到墻的聲音,接著就聽到爭吵聲,後來知道是其父親陳某麟過來鬧事,於是趕緊跑出去看。剛出門就看見陳某麟被幾個人按在地上,接著就發生了爆炸,整個過程很短,就幾分鐘時間。
截至17日,爆炸已造成7人死亡,包括招學明的妻子、女兒和外孫女。另有包括招學明在內的18人受傷,其中5人重傷,仍在ICU病房中救治。嫌疑人陳某麟也因爆炸重傷,一度昏迷,現在醫院接受救治,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調查
嫌犯駕車衝向前岳父家
據介紹,55歲的犯罪嫌疑人陳某麟,曾是湛江市某工廠職工。下崗後,陳某麟主要在廣西居住生活,在湛江沒有固定住所。案發兩年前租住在廣西防城港市一齣租屋。
湛江市坡頭區公安分局局長劉奔泉説,爆炸案是陳某麟因婚姻家庭矛盾對女方釆取極端手段引發的刑事案件。1997年1月,陳某麟與招某玲結婚(陳係再婚,與前妻育有一子),次年12月生育一女。因性格不合,加上陳某麟有酗酒、賭博劣習,夫妻兩人從1999年開始分居,至2000年5月協議離婚。
據調查,案發前約5個月,陳某麟預先向他人購買有關原料並自製炸藥。2月12日,他將炸藥裝在他的廣西牌照夏利小轎車上,開至湛江市坡頭區一酒店入住。13日,陳某麟到黎田上村踩點後,于13時45分許駕駛裝有炸藥的夏利車來到黎田上村三岔路口,並用打火機點燃導火索後,向招學明(其前妻招某玲的父親)家大門衝去,13時50分,夏利車上的炸藥爆炸。由於當時被宴請的親友比較集中,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湛江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經檢驗鑒定,陳某麟所使用的炸藥為自製硝銨類炸藥,現場爆炸威力約為20公斤TNT當量。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探因
孤獨報復心理釀悲劇
記者採訪發現,陳某麟的性格缺陷以及與前妻離婚後導致的孤獨和絕望生活,最終釀成了這起慘劇。
陳志輝對父親的評價是:愛記仇,常抓住別人的不對不放手;好賭博,下班後就是打麻將;酗酒、暴力,只要心情不好或遇到什麼不順就酗酒,回到家就會做出一些過激行為,而且經常實施家庭暴力;性格孤僻朋友少,“一個正常的人是不會和他做朋友的,因為和他做朋友只有順應他的意思,只要有違背他意見的話,他就會發脾氣”。
陳志輝跟父親的感情一直不好,陳某麟與招某玲離婚後,陳志輝選擇跟繼母和妹妹一起生活。從2008年到如今,陳志輝從未跟父親有任何聯繫。
最近幾年,在要求與招某玲複合被拒後,幾乎是“眾叛親離”的陳某麟因此生恨,並將矛頭對準了招某玲一家,多次揚言要報復。
“他覺得我們都辜負了他,讓他成為孤家寡人,經常説要報復我們。”陳志輝説,為躲避陳某麟,兄妹倆和招某玲搬到遠離湛江500多公里外的深圳居住。
記者了解到,對於陳某麟這種存在報復心理的“高危”因素,各方面缺乏有效的疏導和重視。湛江市民政局有關人員告訴記者,民政部門主要工作集中在低保,像陳某麟這種無固定居所的人,有關部門很難開展有效管理,而且當地社工服務等還不健全。
廣州市啟智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總幹事李森認為,如果能夠得到社工或者有關方面的幫助和疏導,讓陳某麟這類人能感受到關懷和溫暖,或許他不會走向極端。
據新華社電
相關新聞 | |||||
|
文章來源: 中國網綜合消息 | 本網部分展示作品享有版權,詳見産品付費下載頁面。購買請撥打010-88828049中國網圖片庫諮詢詳情 | 責任編輯: 寇萊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