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昌大橋垮塌事故死亡人數上升 事故涉及多環節違法[組圖]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2-02  發表評論>>

義昌大橋垮塌事故死亡人數上升 事故涉及多環節違法[組圖]

2月2日,義昌大橋垮塌事故中一名受傷男子在河南省義馬市人民醫院接受檢查救治。新華社記者 趙鵬攝

當日,記者從連霍高速洛三段南半幅741處義昌大橋垮塌事故現場指揮部獲悉,截至記者發稿時,事故死亡人數上升至10人。同時,事故調查也已初步明確,這是一起涉嫌嚴重違法生産、違法裝載、違法運輸引起的重大責任事故。

目前,事故已經導致10死11傷。根據現場勘查,事故係因運輸煙花爆竹車輛爆炸引起橋面垮塌。肇事車輛來自河北,從陜西蒲城往河北運輸煙花爆竹,但發貨單位以運輸百貨的名義進行運輸,且運輸車輛不是專用車輛。

“花炮物流”事故破壞力驚人

“連霍塌橋”事故場面慘不忍睹。事實上,一些曾親歷花炮爆炸事故的人,終生都心有餘悸。

湖南寧鄉縣一位村民描述2010年的“花炮車”爆炸情形時説,這輛裝大約600多箱、每箱24公斤,煙花鞭炮引線的車輛爆炸聲若驚雷,濃煙躥起至少有幾十米高。被炸飛的各種物體殘片,散落到很遠的田間和路邊。衝擊波所到之處,方圓一里多地範圍內上百棟房屋重則垮塌,輕則墻體開裂、玻璃粉碎。

在“連霍塌橋”之前,近年來各地嚴重的花炮運輸事故已不止一起:

2010年,湖南一輛普通後八輪大貨車,在倒車時碰到高壓電線並産生火花引起爆炸,導致14人死亡、9人受傷;

2011年11月1日,兩輛運載共計72噸炸藥的普通貨車在福泉市馬場坪辦事處一汽車檢測站內發生爆炸,造成9人死亡、200余人不同程度受傷,5200多戶房屋受到不同程度損壞。

運力不足催生巨型“移動炸彈”

在“連霍塌橋”事件中,涉事疑裝花炮的貨車從何來、運些啥、裝多少、往哪去,目前還是“未知數”。

國家《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規章規定,花炮運輸必須使用專用危爆車,駕駛員、押運員必須有一定從業經歷,每年要接受交警部門審查與培訓,花炮運輸過程中則需申請道路運輸證。

但實際情況卻與國家法令大相徑庭。根據2011年第十屆國際花炮節官方資料,我國花炮産業規模巨大且地域集中度很高。其中湘贛邊境的湖南省瀏陽市和與其毗鄰的湖南省醴陵市、江西省上栗縣等地構成的狹小地域,出産的煙花佔世界産量的半數以上,産值超過200億元。每年都有大量花炮由此運往全國各地和口岸。

有業界專家介紹,“湘贛邊”每年外運花炮總量超過2萬車。集中度高的瀏陽、醴陵等地近些年也相繼發展了正規花炮物流業,但卻存在特殊季節性缺口。如瀏陽市在花炮産銷旺季——主要是下半年特別是9月至次年1月,運力存在最高600臺左右缺口,而淡季卻有一定閒置。受成本等因素影響,專用車花炮運價也比一般車輛高。如從湖南運往東北的一車花炮為例,運價可能高出5000元至6000元。

季節性運力不足導致部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煙花生産商、貨主和車主,使用沒有資質、不具備技術條件的普通貨車非法運輸花炮。據了解,每年下半年特別是臨近春節時,花炮主産區都會雲集大量普通貨車特別是“返程車”招攬花炮運輸生意。而各地對煙花鞭炮管理,則“鬆緊度”不一。有地方出於“保護産業”考量,監管不嚴;有地方以罰代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警方人士介紹,普通貨車從事花炮運輸安全風險很大。如普通平板貨車沒有貨櫃,花炮被碼放在貨車平板上,使用帆布、彩條布、編織袋等覆蓋,用纖維繩固定。有的車為逐利或掩人耳目,還混裝其他貨物,超限、超載是家常便飯。這些車上了路就是一枚枚巨型“移動炸彈”,一旦遭遇發熱、火星、雷擊或撞擊等,極易釀成慘烈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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