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事故傷者之一的馬吉祥在雙鴨山煤炭總醫院接受治療。 1月14日20時許,黑龍江省雙鴨山市通勤大客車爆炸事件調查組公佈初步調查結果,警方查明發生於1月11日6時許的爆炸事件係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高萬峰已在爆炸中身亡,標誌著造成11死40傷慘案的調查工作告一段落。但記者連日在當地採訪中看到,政府對媒體的採訪每每推諉、拒絕,甚至企圖“封口”。由於資訊披露不充分,使得公眾對事件真相存有諸多疑團。
疑點一:政府通報與醫院説法為何“打架”?當地政府12日通報稱,有4人在醫院醫治無效死亡,但記者隨即致電收治傷者的兩家醫院負責人,得到答覆是並未出現新增死亡情況,也未接收送到醫院就已經死亡的人員。雙鴨山市殯儀館給記者出示的一個登記記錄表上顯示,雙鴨山市政府部門12日向媒體通報的4名新增遇難者遺體在11日就已經運至雙鴨山市殯儀館停放。但不知為何政府部門直至12日晚才向媒體通報“其中在醫院醫治無效死亡4人”。
雙鴨山市殯儀館登記記錄表上顯示,在本次事故中遇難的柳玉君,男,44歲,死亡原因為事故,存入殯儀館時間為1月11日21時許。據柳玉君侄子柳剛介紹説,11日上午8點左右,他在醫院見到柳玉君時就已經“不行了”。雙鴨山市煤炭總醫院及雙鴨山市人民醫院主要負責每人平均表示,送到醫院已經死亡的他們並沒接收,也沒有辦理手續。
疑點二:爆炸的煤礦通勤車到底乘坐多少人?當地政府13日通報爆炸死亡名單時提到:通勤大客車乘坐有35人,小客車乘坐17人。但在警方繪製的“嶺東區2013·1·11大客車爆炸案件現場人員平面示意圖”上,明確標注出大客車上37個人的名字和位置。
此外,一些媒體和網民還對此次事件調查中“政府是否有瞞報行為”“煤礦是否存在違規生産”“發生爆炸的大客車是否是報廢車”等問題表示質疑。截至記者發稿,雙鴨山市始終堅持“只發佈,不解答”,群眾和
媒體質疑的一些問題仍然未得到解答和官方回應。新華社記者 王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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