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74城今起按空氣品質新標準發佈空氣品質指數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1-01  發表評論>>
位於北京立水橋南的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辦公大樓樓頂放置了很多空氣品質監測採樣設備。


中國網北京1月1日訊(記者韓林) 今天是2013年元旦。環保部日前公佈,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和省會城市等共74個城市的496個國家環境空氣監測網監測點位已建成或改造完畢,從2013年1月1日起按照《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3095-2012)(即“空氣品質新標準”)的要求,開展監測並實時發佈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PM10)、臭氧、一氧化碳、細顆粒物(PM2.5)等六項基本項目的實時監測數據和AQI指數等資訊。這意味著,從今天起,社會公眾可通過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門戶網站實時查詢相關城市和點位的空氣品質資訊。與此同時,該系統的手機應用軟體客戶端也同時發佈,手機用戶可通過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門戶網站免費下載試用。

《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3095-2012)發佈于2012年2月29日。環保部按照新空氣品質標準“三步走”實施方案的要求(即2012年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和省會城市開展監測,2013年在113個環境保護重點城市和環保模範城市開展監測,2016年在所有地級以上城市開展監測)全力推進空氣品質新標準監測實施工作。

據了解,環保部門為實施新標準做好了以下準備工作:一是科學設置國家環境空氣監測網,調整和優化了城市環境空氣監測點位,全國地級以上城市共設置國控空氣監測點位1436個,比“十一五”期間增加了775個。二是結合 PM2.5試點監測的經驗,開展了PM2.5監測設備比對實驗和相關技術標準、規範的制定,指導地方環保部門做好PM2.5監測設備選型、安裝、驗收、運作和質控等工作。三是籌措資金,國家和地方共計投入約9.5億元重點支援第一階段實施監測的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開展國家環境空氣監測網建設。此外還有加大培訓力度、建立健全空氣品質評價和發佈體系。

此次按空氣品質新標準發佈的空氣品質資訊包括6項基本項目每小時的實時監測數據和空氣品質指數(AQI)。其中,除臭氧發佈各個監測點位的1小時濃度值和8小時滑動平均濃度值,其他污染物發佈各個監測點位1小時濃度值、空氣品質分指數以及24小時濃度值、空氣品質分指數。與原來發佈的空氣品質資訊相比,在監測項目上由原來的3項變為6項;在發佈時間上,發佈監測指標的實時濃度,通過每一整點時刻發佈各監測點位的主要污染物濃度和AQI指數;在發佈內容上,強調對公眾健康的指引,貼近百姓;在發佈方式上,除了在相關城市的環保局網站上發佈,有些城市還通過微網志、手機、電視等多種形式發佈資訊。

矗立在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辦公大樓樓頂的大氣顆粒物智慧採樣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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