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截圖20171218155107.png

  李在鎔

海外網12月18日電 三星電子副會長、三星集團實際掌門人李在鎔因涉嫌向崔順實行賄,遭南韓檢方起訴並在一審中獲刑5年。李在鎔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程式于9月28日啟動。韓媒指出,二審有望在本月27日結案,預計明年1月末公佈宣判結果。法院表示,當天會傳喚樸槿惠出庭作證,但極有可能遭到拒絕。

據韓聯社報道,8月25日下午,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李在鎔行賄、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李在鎔獲刑5年。李在鎔被指控5項罪名:行賄、貪污、向海外轉移資産、隱瞞犯罪所得、向國會作偽證。隨後,李在鎔方面提起上訴。9月28日,李在鎔行賄案二審審判程式正式啟動。

首爾高等法院18日表示,27日的這場結案審判,將包括審問被告、檢方提出量刑建議、律師陳述,以及被告最終陳述等。法院稱,若當天因時間不足無法結束,將於次日(28日)繼續開庭審理。

雖然法院透露屆時會傳喚樸槿惠出庭作證,但由於樸槿惠自10月中旬起閉門不出,連自己案件的庭審都不參加,所以分析認為樸槿惠極有可能拒絕。(編譯/海外網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