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華中科技大學2023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圖片選自華中科技大學官網

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的考生分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此類考生招生計劃單列)。

高中階段獲得過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生物、化學、資訊學)決賽金獎、銀獎的考生(獎項須經中國科協(http://gs.cyscc.org/)名單公示)。

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為突出基礎學科在國家關鍵領域的支撐引領作用,同時聚焦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設置如下: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基礎醫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哲學。

我校將在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陜西省投放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報名系統內公佈為準。

圖片選自華中科技大學官網

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考生本人以真實誠信為原則,根據自身情況提出申請,登錄“華中科技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87)報名,填寫報名資訊,選擇報考專業(考生須按照專業志願順序填報1-5個可填專業)。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報名時間:2023年4月10日10:00—4月30日12:00。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考生確認環節

高考結束後,考生須充分評估高考成績與報考意願,于6月12日12:00-20日12:00登錄“華中科技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進行強基計劃校考確認,並下載“華中科技大學考試誠信承諾書”簽字上傳。未按期確認考試或上傳承諾書,視為自動放棄校考資格,我校不予進行校考入圍排隊。

請考生結合自身實際慎重做出校考確認選擇。對於確認參加學校考核又無故放棄的考生,將如實記錄並通報生源省份考試招生機構。

(四)入圍校考辦法

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須達到各省(區、市)本科一批院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併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級考試招生機構劃定的相應分數線為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省級考試招生機構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

6月26日前,符合第一類報名條件的考生,我校將依據高考成績按照不超過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6倍確定入圍高校考核考生名單,高考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優先確定入圍名單。學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將入圍高校考核的考生入圍至所填報的某一專業進行分專業考核。

符合第二類報名條件的考生,直接獲得入圍校考資格。

(五)高校考核

學校將於7月4日前舉行高校考核(含分專業面試和體育測試)。分專業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籤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影。

測試形式:分專業面試、體育測試

測試地點:華中科技大學

分專業面試:按照考生入圍專業進行分專業面試考核,面試採用多對一模式,著重考查學生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等,會結合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進行全面、深入的考核。面試成績由學業基礎能力和綜合素質評價兩部分構成(滿分100分)。

體育測試:測試包括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2個項目。測試評分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版)高三年級標準執行。體育測試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但將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體育測試優秀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因身體原因等無法參加體育測試的考生,須提供三甲醫院證明等材料,我校視情況予以免測或安排補測。入圍校考但無故不參加體育測試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調整,我校將另行通知。

(六)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加分,折算成滿分100分)*85%+面試成績*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高考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進行排序。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同科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于7月5日前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所在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所在省(區、市)後續各批次志願錄取。

華中科技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培養方案

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按照專業單獨編班,單獨實施人才培養模式。試行本研銜接培養模式,執行分流考核方案,對學生進出實行動態管理;享受優先推免、公派留學、獎學金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高招中國有高招,考生家長多溝通,招生簡章仔細看,人才培養在大家。 (左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