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洋大學是一所學科門類齊全、海洋和水産學科優勢顯著的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麗、氣候宜人的海濱城市青島。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為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中國海洋大學2023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中國海洋大學強基計劃”),旨在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圖片選自中國海洋大學本招辦公眾平臺
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該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有強烈的生物科學專業興趣和吃苦耐勞的精神,符合專業招生體檢要求,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應屆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綜合素質優秀、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高中期間獲得全國中學生五大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勵。
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學校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專業為生物科學專業,擬面向招生的省(區、市)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江蘇、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南、廣東、海南、四川,具體分省招生計劃數見報名系統。
圖片選自中國海洋大學本招辦公眾平臺
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考生於2023年4月10日至30日登錄中國海洋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3),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考學校數量限定為1所,不可兼報其他高校。
(二)入圍校考辦法
1.考生需于6月10日至20日在報名系統內對參加強基計劃招生考試的意願進行確認並簽訂承諾書,確認不參加考試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試確認者,視為放棄該校強基計劃。
2.入圍校考名單將於6月下旬確定:
對於第一類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不低於2023年所在省劃定的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下同)線上40分(高考滿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高考滿分*40/750,四捨五入折算後確定),學校依據考生高考成績,按分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各省入圍學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全部入圍)並公示入圍標準。
對於第二類考生,高考成績達到2023年所在省劃定的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可直接獲得入圍學校考核資格。
(三)學校考核
學校擬於7月4日前舉行考核,考核包括面試和體質測試兩部分。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籤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影。
1.面試:著重考查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思維、專業志向以及興趣特長,綜合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潛質以及外語應用能力。同時,學校還將組織專家根據《中國海洋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使用辦法》有關規定將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作為參考材料使用。
2.體質測試:進入考核環節的考生原則上均須參加體質測試。測試內容包含:BMI體重指數(測試身高和體重)、肺活量、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每個項目滿分為100分,測試得分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版)中對應項目高三年級組標準為準。體質測試成績不計入學校考核總成績,但無故不參加體質測試或體質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注:
(1)如因身體殘疾、受傷等客觀原因確實無法參加體質測試的考生,可憑有效證明材料提前向該校提出免測申請,學校審核通過後給予免測資格。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學校考核工作方案所作調整,將另行通知。
(四)錄取辦法
1.學校考核合格分數線
遵循“嚴格標準、保證品質”的原則,根據考生考核情況,劃定合格分數線。
2.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構成:學校考核成績(按滿分100分折算)×15%+高考成績(按滿分100分折算)×85%。
3.確定錄取名單
在學校考核合格基礎上,對於第一類考生,學校將根據考生所在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排序依據依次為:學校考核成績、高考總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高考語文成績。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綜合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該校于7月5日前公佈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志願錄取。
中國海洋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培養方案
(一)本碩博銜接培養方案
實施“本碩博”銜接式的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前3年主要進行通識教育、學科教育和科研訓練,達到學業標準的學生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中間2年,主要開展研究生專業教育和科學研究;後4年為博士培養階段,期間含有1年國際合作培養經歷。
(二)階段性考核和分流補入辦法
專業將分別在本科階段一、二年級末對學生進行動態調整,不適合強基計劃培養模式的學生轉出班級,進入普通班繼續學習。同時,通過有關程式,在一、二年級本科學生中選拔成績優異、科研能力表現突出的學生補充進入強基計劃。
本科階段三年級末,經考核認定不具備強基計劃培養潛質的學生,分流至普通班完成本科階段學習,其他學生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最新相關政策進入研究生學習階段。
在研究生階段第二學年,按照學校和學院相關工作實施細則等規定,經專家工作組考核未通過的學生退出“本碩博”銜接培養模式,按照普通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模式進行培養。
(三)其他激勵機制
1.結合教育部有關政策,通過校內“本碩博”銜接機制,暢通學生成長髮展通道;結合國家公派出國政策支援,優先選拔強基計劃學生出國完成博士學位。
2.設立“強基”專項獎學金,獎勵在課程學習和科學研究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設立“出國(境)訪學獎學金”,支援學生赴國(境)外短期訪學(課程學習)、國(境)外短期科學研究或科研訓練,參加國(境)外高水準學術會議、國(境)外高水準暑期學校。
3.為每一位學生建立“成長檔案”,跟蹤學生成長情況。建立畢業生資訊反饋機制和人才成長數據庫,根據品質資訊和反饋資訊持續改進學生培養工作;依託學校專業評估、學生學習體驗調查、教學督導、課程評估和教師幫扶等機制,實現學生培養工作的品質管理和自我評估。
4.學校將採取有效措施,調動廣大教師投入強基計劃學生培養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榮譽感。具體包括:對強基計劃選聘的師資在課酬、績效等方面單獨制定政策,在評獎評優、職稱評聘等方面予以傾斜,激勵教師在授課、教學改革、教材編寫、學生學業指導、科研訓練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績。
高招中國有高招,考生家長多溝通,招生簡章仔細看,人才培養在大家。 (左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