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3日,中國雲南昆明,《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第一階段高級別會議正式通過“昆明宣言”。

作為大會的主要成果之一,“昆明宣言”承諾確保制定、通過和實施一個有效的“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以扭轉當前生物多樣性喪失趨勢並確保最遲在2030年使生物多樣性走上恢復之路,進而全面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2050年願景。

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在會議上強調,“昆明宣言”的主要目的是集中反映各方的政治意願,向國際社會發出各方在生物多樣性保護領域開展行動的堅強決心和共識。他強調,“昆明宣言”是一個政治性宣言,希望通過宣言為相關磋商進程提供政治推動力。

顯然,“昆明宣言”的通過,將影響著人類的未來和地球這顆藍色星球的命運。在10月13日傍晚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表示,“昆明宣言”凝聚了各方共識,體現了各方採取行動應對生物多樣性挑戰、共同構築地球生命共同體的政治決心,對制定和實施“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將發揮引領作用,為後續的磋商和談判規劃方向,提供基礎和政治指引。

“《愛知目標》(聯合國制定的2011-2020年生物多樣性目標)無一完全實現意味著生物多樣性保護面臨嚴峻挑戰,而‘昆明宣言’則為未來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奏響了序曲。”中國科學院華南植物園主任任海認為,“昆明宣言”是為各國在過去履約中存在問題開出的“一劑良藥”。

生態環境部衛星環境應用中心主任高吉喜用“凝聚共識、展望願景、探索路徑”這12個字概括了“昆明宣言”的內容。“生物多樣性保護不能就生物論生物,也不可能靠單一的措施、單一的行動、單一的國家、單一的組織實現。”他認為,宣言中有許多創新之處,尤其是強調利用綜合、協調的手段來解決生物多樣性下降問題。

“‘昆明宣言’具有時效性、長期性、科學性三個特點。”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李俊生認為,在新冠肺炎疫情和全球生物多樣性銳減尚未得到改善的大背景下,“昆明宣言”的通過十分及時,它為未來10年甚至20年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提供了指導,同時也使每一步目標的實現都有科學性評估。

(本報昆明10月13日電 本報記者 張蕾 光明網記者 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