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6月17日訊 6月1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數據安全法,並將於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哈工大(深圳)-奇安信數據安全研究院執行院長劉川意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數據安全法與網路安全法相比,前者更強調以數據為關鍵要素對數字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支撐作用以及強調總體國家安全觀,對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個人、組織合法權益給予全面保護,而後者強調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對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

他指出,當前企業的數據需求不知道應當通過何種公開、合法途徑得以滿足,這一問題嚴重阻礙大數據産業的發展。本次通過的數據安全法很好回答了這個關鍵問題,即在守好數據安全底線的前提下鼓勵和支援數據在各行業、各領域的創新應用。

數據安全法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明確了數據交易底線規範。並且,在“政務數據安全與開放”章節要求政府在落實數據安全保護責任的同時,應構建統一規範、互聯互通、安全可控的政務數據開放平臺,推動政務數據開放利用。

談到如何解決數據確權、個人隱私保護、數據要素化等難題時,劉川意介紹,哈工大-奇安信數據安全研究院在方濱興院士指導下針對該問題提出了基於可信平臺的模型加工場-AI靶場,採用調試環境與運作環境分離的數據沙箱體系架構以及防水堡等核心技術,實現數據不動程式動,數據可用不可見,分享價值不分享數據,保留所有權釋放使用權,從而達到交易數據使用權不交易數據所有權,有效解決數據要素流通難題,讓數據安全流通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