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月22日訊(記者 董小迪)近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作報告。

報告指出,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交付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共128件,涉及立法項目41個。其中,68件議案涉及的13個立法項目已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5件議案涉及的3個立法項目已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23件議案涉及的10個立法項目已列入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在對刑法作出法律解釋的議案中,王樹江等代表建議作出立法解釋,降低 “醉駕”型危險駕駛罪的入罪標準,並增設多個量刑幅度。徐華錚等代表建議對追訴期限的終點作出立法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表示,目前,有關部門正在共同研究起草司法解釋,解決危險駕駛罪實踐中出現的問題,法制工作委員會將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對議案提出的就危險駕駛罪進行立法解釋的意見建議,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了解司法實踐情況和社會各方面意見,加強研究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