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截圖

中國網9月16日訊 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查,武漢市委原常委、武漢開發區工委原書記、漢南區委原書記胡洪春背離黨的宗旨,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銷毀贓款贓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蟲草推銷等有償仲介活動,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工作紀律,貫徹落實宗教事務管理法規不力,對轄區內違規建設宗教活動場所、宗教造佛失察失管,造成惡劣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負重要領導責任;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違規為罪犯假釋提供幫助,致使罪犯被假釋後,又實施多種違法犯罪行為,嚴重損害國家法律權威和司法公信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濫用職權罪。

胡洪春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胡洪春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胡洪春簡歷

胡洪春,男,漢族,1962年11月出生,湖北嘉魚人,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1983年10月參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83年10月任武漢市硚口區檢察院書記員;1986年3月任硚口區團委辦公室主任;1989年1月任武漢市硚口區委辦公室資訊科科長;1991年5月任武漢市硚口區委辦公室副主任、區保密局局長、區民營辦主任;1997年4月任武漢市硚口區六角亭街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2000年7月任武漢市硚口區漢正街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2001年10月任武漢市黃陂區委常委、辦公室主任;2004年9月任武漢市黃陂區委副書記(2004年6月至2007年6月,援藏任西藏自治區乃東縣委書記);2007年11月任武漢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副書記(正局級);2009年8月任武漢市黃陂區委副書記、代理區長;2009年12月任武漢市黃陂區委副書記、區長;2011年9月任武漢市黃陂區委書記;2015年2月任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17年12月任武漢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2018年12月任武漢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武漢開發區工委書記、漢南區委書記;2019年2月起,不再兼任武漢市委統戰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