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9月11日訊 為保護南極生態環境,履行南極條約體系環境保護義務,保障南極長城站科學考察工作正常開展,日前自然資源部官網發佈《赴南極長城站開展旅遊活動申請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

《指南》明確,擬申請赴長城站開展旅遊的企業,應在每年9月15日至9月30日期間的工作日,向自然資源部政務大廳現場遞交相關中文版書面材料。國家海洋局極地考察辦公室將把申請審核結果于每年10月中旬在官方網站上予以集中公示。

長城站1號棟作為南極歷史遺址和紀念物對外開放,長城站其他建築不對外開放。站區內開放區域西至1號棟,東至碼頭和登陸點,南至拒馬河,北至站區賊鷗湖,開放面積約為0.5平方公里,旅遊者應按照考察站要求在規定區域和指定路線內活動。

南極長城站站長負責接待聯絡工作,將安排專職人員承擔旅遊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遊客訪問活動。南極長城站旅遊活動開放時間是規定接待日的8:00—17:00。

《指南》強調,旅遊組織者和活動者應當遵守南極環保要求,對於違反南極環保和相關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旅遊企業和遊客,將追究有關責任,並通報相關國際組織,不再受理其赴南極考察站開展訪問活動的申請。

我國是南極條約協商國,為履行《南極條約》《關於環境保護的南極條約議定書》等國際公約關於環境保護的義務,各旅遊企業必須切實加強對赴南極長城站的遊客進行環保方面的專題教育,切實遵守南極環境保護和動植物保護的相關要求,樹立良好形象。

(編輯:郭澤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