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月18日訊 (記者 彭瑤)《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方案的通知》近日正式對外發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司司長袁林昨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將開展現場檢查和抽樣檢驗,重點監管中標藥品的原輔料、處方工藝和不良反應,堅決防止出現低價中標後生産低質甚至劣質藥品危害公共健康。

據了解,試點方案選擇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和瀋陽、大連、廈門、廣州、深圳、成都、西安11個城市,從通過品質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含按化學藥品新註冊分類批准上市,簡稱一致性評價,下同)的仿製藥對應的通用名藥品中遴選試點品種,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降低藥價和企業交易成本,引導醫療機構規範用藥,支援公立醫院改革,探索完善藥品集中採購機制和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

藥品招採要同步推進醫保醫療醫藥“三醫”聯動

“通過這次招採,同步推進‘三醫’聯動。”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表示,要探索試點城市醫保支付標準跟招採價格的協同,對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藥、參比製劑、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醫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標準支付。把一些價格較高,可能增加患者負擔的藥品,支付標準調整給予2-3年過渡期。

陳金甫指出,通過聯採“擠乾”流通費用水分的部分,經考核後留給公立醫院用於進行內部改革,比如薪酬制度改革,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調動醫療服務機構的積極性,同時壓實醫療機構的責任,確保用量,並要求醫保、醫療、醫藥,工信等主管部門嚴格按照試點的職責分工,確保改革試點效果的平穩實現。

突出監管重點確保藥品降價不降質

陳金甫介紹,在集中招採階段,有25個産品中選,降價幅度52%,最大降幅超90%,基本實現了改革初期目標。接下來還將進行中標結果和配套結果的落地,最後進行試點的評估總結。目前企業正在與試點地區之間進行對接,實行挂網,備貨,然後進行簽約。政策預計于3月中下旬正式啟動,以1年為期。

為確保做到降價不降質,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司司長袁林表示,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對中標的藥品進行全覆蓋的現場檢查和抽樣檢驗,並重點監管藥品的原輔料、處方工藝,監測不良反應,要求企業必須嚴格依法依規按要求生産,堅決防止出現低價中標後生産低質甚至劣質藥品危害公共健康。“一旦出現問題,我們一定堅決打擊毫不留情。”

嚴禁以費用控制等要求影響中選藥品的使用與供應

就如何讓中選的藥品進入醫療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局局長張宗久指出,衛生健康部門和醫療機構不能以費用控制、藥佔比和醫療機構品規數量等要求影響中選藥品的合理使用與保障供應。

同時,公立醫療機構應優化用藥結構,將中選藥品納入醫療機構藥品處方集和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嚴格落實按通用名開具處方的要求,確保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用中選藥品。衛健委還要求衛生健康部門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指導和監督,督促公立醫療機構按約定的採購量優先採購和使用中選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