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6月20日訊 據水利部網站消息,近日,水利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開展長江經濟帶固體廢物清理整治的函,部署長江經濟帶11省(直轄市)開展河湖管理範圍內固體廢物清理整治工作,要求2018年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治工作。

文件要求,在長江經濟帶固體廢物點位排查工作基礎上,沿江有關地方抓緊建立河湖管理範圍內排查出的固體廢物點位清理整治清單,制定工作方案,清理一處、銷號一處,2018年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治工作,並對清理整治後的灘地,因地制宜開展復綠等生態修復,避免産生新的安全隱患和污染問題。

文件明確,有關地方要將河湖管理範圍內固體廢物管控納入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嚴格考核問責和追究,落實防汛安全責任和河長湖長職責,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清理整治工作按期完成。要求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以本次清理整治工作為契機,梳理提出存在固體廢物堆放、貯存、傾倒、填埋隱患的敏感河段和重點水域,強化現場監管和日常巡查,積極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聯防聯控和集中打擊,引導社會參與,建立健全河湖管理範圍內固體廢物管控的長效機制。

下一步,水利部將把固體廢物清理整治納入河長制湖長制督導檢查範圍,納入對各省(直轄市)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總結評估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通報工作進展,對工作組織不力、清理整治不到位的,將通報、約談相關市、縣級河長和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並將有關情況報相應省級河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