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6月20日訊 罰款、網上公示、撤回資質證書......湖北省近日出臺多項措施,嚴打工程品質虛假檢測問題。

打擊重點包括八類虛假檢測行為:減少檢測抽樣數量、壓縮合理檢測時間,或者將檢測業務委託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超越資質的檢測機構;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在取樣、制樣、養護、送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特製一批樣品送檢;建設、施工等單位偽冒檢測機構編造虛假檢測報告;檢測機構超出資質範圍從事檢測活動;未經檢測出具檢測報告;偽造檢測數據、違規更改檢測數據;不按規定的檢測程式、方法進行檢測出具報告;檢測設備能力、檢測人員能力不達標。

湖北省住建廳規定,對有虛假檢測行為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責令其改正,納入不良行為記錄並在相關網站上公佈不少於6個月,對建設單位的違規行為還要處3萬元罰款。

對有虛假檢測行為的檢測機構,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納入不良行為記錄,並在相關網站上公佈不少於6個月;對檢測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機構罰款數額5%-10%的罰款。

對超出技術能力和資質範圍檢測、在取樣、制樣、養護、送檢或試驗過程中弄虛作假和偽造檢測報告的,委託其他檢測機構重新檢測;對檢測機構超出資質範圍從事檢測活動、未經檢測出具檢測報告、偽造編造檢測數據及違規更改檢測數據的,除按以上規定處罰外,在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不予延期;對檢測設備能力、檢測人員能力不符合資質標準相關規定,經整改復查仍不符合的,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依法撤回檢測機構資質證書。

對有虛假檢測行為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及檢測機構,主管部門將向社會公開通報涉及到的工程項目名稱、具體部位和虛假檢測事項及責任單位、人員等資訊。

此外,各地監管人員不得干涉檢測市場行為、插手檢測市場活動。對監管人員明示或暗示推薦檢測機構、選擇性執法、隨意裁量處罰權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規定追責問責,性質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湖北省住建廳同時公佈了舉報投訴電話:027-67120975;郵箱:798499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