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聞6月19日訊(記者 董小迪)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6月19日至22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審議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訂草案。

此前草案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除此之外,目前草案新增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本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實施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