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聞6月19日訊(記者魏婧)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6月19日至22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對電子商務法草案進行三審。

在二審中,一些常委委員建議,對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的範圍予以研究完善,並對其稅務登記問題作出規定。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認為,從我國的商事登記和稅收徵管制度上總體考慮,併為體現線上線下公平競爭,在本法中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登記,是必要的;同時,實踐中有許多個人經營者交易的頻次低、金額小,法律已要去平臺對其身份進行核驗,可不要求其必須辦理登記。

據此,建議作以下修改,增加規定,個人從事“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同時增加規定,依照本法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在首次納稅義務發生後,應當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稅務登記,並如實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