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朱忠良博士在會上發言。

中國網新聞12月16日訊(記者胡永平)為規範網約車新政的公平競爭審查細則,12月15日,在第三屆中國網際網路法治大會一個分論壇上,眾多專家聚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落地情況,並圍繞“網約車新政中涉及的公平競爭審查問題”進行了深入的討論。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朱忠良博士從監管部門的角度闡述了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在新時期的定位以及實施的問題。他表示,新時代對經濟體制改革目標的新定位是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存在的前提。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在經濟體制改革方面將市場配置資源由基礎性升格為決定性,其核心就是要讓市場發揮主要的作用,而政府的作用是輔助性的。“要想演好中國經濟發展的這場大戲,角色必須定位準確,主次不能顛倒。”那麼,怎麼才能讓政府更好地發揮作用呢?朱忠良博士認為,首先我們應該明確市場準入和退出、商品要素的自由流動、影響生産經營的成本、影響生産經營的行為等應由市場來調控。而結構性問題、政府的“任性”等問題則應由政府動用公權力來解決。具體可通過反壟斷法來解決結構性問題、通過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來解決政府的“任性”行為。

在談到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面臨的問題時,朱忠良博士指出,目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面臨著審查對象量大面廣、審查方式為自我審查、審查標準不明確等三方面的問題。就審查方式存在的問題,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主要從以下兩方面著手解決。首先,從程式上要求政策制定機關必須形成書面的審查結論、採取定期報告形式;其次、還建立了監督舉報制度。公眾可通過監督,如發現問題,可向政策制定機關、其上級機關、以及反壟斷執法機關舉報,促使該機關進行修正。截至目前,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已經處理了近50起關於行政壟斷的案件。就審查標準存在的問題,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主要通過出臺實施細則、配備相關案例、建立諮詢機制等三個方面著手解決。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反壟斷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黃偉律師指出,網約車的出現是對傳統計程車服務市場的挑戰,這樣的挑戰分割了舊有的計程車行業的奶酪。國家從共用經濟的角度出臺了文件來確立了網約車的合法地位。但是,網約車政策在落地時,各地方政府卻通過非常嚴苛的標準、手段來刻意將計程車與網約車區分為兩個不同的市場,以保護原有的計程車司機的利益。這種措施其實對傳統計程車行業的改革、對滿足我們廣大用戶的出行要求、對促進共用經濟的發展、對提升公眾出行的體驗都是有害處的。黃偉律師認為,對網約車政策從公平競爭的視野來進行考察,對涉嫌違反公平競爭的細則予以審查是非常必要的。

北京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肖江平教授以“地方網約車細則公平競爭審查評估的嘗試”為題進行了發言。肖江平教授從評估背景、評估依據、評估原則與方法、評估框架設計、具體評估指標、評估局限性等六個方面詳細闡述了網約車與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結合以及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評估機制的必要性問題。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吳韜表示,十九大報告關於社會主義現代化經濟體系的論述中涉及競爭的分別是廢除妨礙公平競爭的做法、打破行政性壟斷防止市場壟斷。其中,行政性壟斷是計劃經濟條件下扭曲的政府與經濟關係的餘毒與地方政府錯誤的發展理念和政績觀相結合的産物,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當中的頑疾。反壟斷行政性壟斷是地方政府打著規範市場、利好市場的旗號來實施封鎖市場、限制競爭的非法目的,要通過不折不扣地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來克服反壟斷行政性壟斷。

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閆冬教授從壟斷與行政權力關係的角度指出,一個新事物出現之後,不對其進行規制往往有利於促進事物的發展。而我們發現,目前的實施細則執行時,最終還是依靠行政的手段。我們應如何推動監管,通過修正反壟斷法、使用法律的手段而不是用行政的手段來杜絕權利的擴張率、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儘量將行政權力放進法律的籠子裏值得我們思考。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行政法律業務部主任張鵬從實務的角度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提出了兩個建議。他認為,首先,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如果要落實到位,權利受影響的權利人必須要有救濟渠道;其次,司法審查必須能夠作為最終的審查手段限制政府的任意或行政權力自溢。

本次論壇由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北京外國語大學主辦,中律聯盟承辦。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朱忠良博士、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教授吳漢洪先生、北京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肖江平教授、中國政法大學中國國際反壟斷和投資研究中心主任祁歡教授、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吳韜、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閆冬教授、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創新與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姚琦教授、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反壟斷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黃偉律師、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行政法律業務部主任張鵬律師等出席會議。